dqqjk 发表于 2022-5-30 17:48:26

公众人物做广告,更要为公众负责

演员景甜在代言一款“果蔬类”食品时,宣称其代言的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

代言300万元,罚400多万元,这个处罚不可谓不重。

有粉丝为景甜抱屈说不能全怪景甜,认为景甜是被坑了,明星也不具备识别企业虚假宣传的能力。这是明星代言翻车以后常常被提及的观点。演员不是专家,确实不具备识别能力。那么在接广告之前,有没有尝试咨询一下专家,或者要求商家就商品的功效提供相应的证据?很显然,一个“果蔬类”食品,商家是不可能拿得出“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合法证据的。那么,在证据缺失或者不可靠的情况下,代言就需要格外谨慎。要么不接,接了就要负责。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不得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也不能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法是明星合法代言的指南,这三条是明星代言不能触碰的红线,景甜作为知名演员,其身后有非常成熟的运作团队,不可能连这一点都不清楚。

商家花巨资请明星代言,看中的是其影响力和号召力,是粉丝影迷对明星的信任,付出的300万元广告费,收回来的效益可能远超300万元,羊毛出在羊身上,利益受损的是消费者。何况保健食品的用户多为老年人,派生出一堆社会问题,更应该引起警惕。

景甜长相甜美,有众多粉丝,她在广告中说的,是真有一群人无条件相信的。想想看,有多少人可能被误导,信任被滥用,这巨额代言费还能拿得那么坦然吗?

避免踩坑触雷,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好好规范一下自己的行为。(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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