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
(王成栋)本周,四川迎来新一轮高温天气,用电高峰随之来临。日前,省发改委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省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政策主要实施范围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范围。旨在鼓励用户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在系统电力供应不足时,通过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其中,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且单个户号主动错避峰响应能力不低于200千瓦的工业用户,在与国网四川电力签订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协议后,可参与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并纳入全省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管理。对主动参与的电力用户,四川电网将予以电价优惠。即,用户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将实施至2024年1月31日,到期后则视情况研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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