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qjk 发表于 2022-8-28 15:55:05

违规穿越罚款5千并承担搜救费用的警示

8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对李某违规穿越保护区核心区的事件进行调查,对其违规穿越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按照规定,对李某违规穿越保护区核心区处以罚款5000元,并承担所有搜救费用。(8月27日《成都商报》)

回过头来看,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于2017年10月和2019年6月对违规穿越的人员进行过教育和处罚,但仍有个别户外活动爱好者缺乏安全意识,对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在相应的入山沟口设立的《禁止在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标牌熟视无睹,试图违规穿越保护区,甚至发生人身安全事件。

就如这个李某,8月22日从三道桥向寡妇山方向徒步穿越保护区核心区,后因途中遭遇天黑雾大迷失方向且手机没电,当日17时23分与家属失去联系,其家属8月23日5时30分左右向卧龙镇派出所报警,并请求救援。23日下午1点左右,违规穿越人员李某在家属陪同下,自行来到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接受调查处理,其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应急指挥中心随即通知两组搜救队员安全返回。针对此事,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申:生命高于一切,进入保护区的人员务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所以,自然保护区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它是一个依法划出的受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保护的实体。它的存在有其特定的使命与必须体现的价值。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次强调,卧龙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风景名胜区、不是旅游景区,缓冲区、核心区禁止各类非科研行为。违规穿越者不仅是将自身置于险境,也一次又一次的给当地救援人员带来了麻烦,根据相关法规,违规穿越者,将接受相关处罚。

惩罚主要是为了惩罚之前的过错,其违法的穿越行为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这种违法行为对他本人和社会都是不负责任的。违规穿越者在路口上明明看到了"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标志却依然我行我素,执意进入“保护区”,被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承担所有搜救费用,这是对违规穿越者自己的教育,也是给社会的一个交代,更是一种警示。希望广大户外及旅游爱好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好自身安全,斟酌自身行为是否会给自己、家庭以及社会带来麻烦与伤害的情况下,爱护自然、亲近自然、体验快乐。(游德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违规穿越罚款5千并承担搜救费用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