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理发店消杀被收1.6万元? 给购买公共服务提了个醒
8月30日,有网友反映成都一理发店因顾客确诊,后有“指定单位”对店铺进行消杀,事后要求理发店支付16346元的消杀费用。收费清单显示,其中消杀费用6435元,第三方采样检测费9911元。对此,涉事公司拒绝回答相关问题。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已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目前多部门正在现场调查核实此事,“如果是卫健或疾控部门派人消杀肯定是免费的”。(8月31日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公共服务的防疫,卫健委早已明确,疫情防控消杀的政府服务是免费的。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消杀收费必须取得物价部门批复,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政府消杀所有场所,不仅免费,甚至还对公私物品做好防护性保护,避免造成感染。正因为如此,店主表示,他自己也没有主动去联系过消杀业务,来消杀的人自称是防疫部门派去的。否则,人家也不会配合消杀。
企查查显示,涉事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12日,主营机电产品、安防设备、空调并提供技术服务、清洁服务。即使这个“清洁服务”不仅是机电设备清洁,还包括消杀服务,但其服务至少要有商家的邀请。如果是政府委托其服务,则需要出示政府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免费。 那么,理发店因防疫消杀被收1.6万就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涉事公司打着政府旗号实施市场行为,这已经涉嫌诈骗,就不是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那么简单,而是直接报警,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二是涉事公司确实有政府部门授权委托,或者是政府让企业先垫付消杀费用,涉事公司偷偷收取费用。这就涉嫌政府部门监管缺失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处理起来很简单,第二种情况则需要政府部门反思。
如果是大面积消杀服务,政府部门力量有限,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必须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能力,像这家公司刚成立一个月,其资质和能力需要打个问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必须公开招标,引入竞争,防止资源垄断;确定服务承接主体后,政府还要与之签订合同。如果是公开招标的话,这家企业可能就难中标。如果最后证实确实是政府购买了这家企业的服务,这里面甚至可能存在个别人私自授权问题,已经涉嫌腐败。如果是政府部门以压任务的形式安排企业服务而又不给费用,则是政府部门信用缺失。
不管是哪种情况,此事也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次提醒。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诚实守信,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和接受服务的对象公示,以避免一些公司打着政府旗号实施诈骗。(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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