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终审:回归法律,别再“阴谋论”
纷纷扰扰的“阿里女员工案”终于等来了终审判决。9月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原判。济南中院认定,上诉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依法构成强制猥亵罪。终审,意味着本案已经完成了终局性的判决,法律程序到此为止,被犯罪损害的社会秩序也就此得到修复。而且,生效的司法裁决认定的事实,也就是“法律事实”,是社会生活当中证明度最高的事实。直白地说,济南中院司法判决中确认的事实就是“真相”了,对这起事件的种种脑补、吃瓜、添油加醋、阴谋论等也该散散了。
“阿里女员工案”在司法程序之外,还是一起舆论事件,曝光一年多来,讨论一直热度不减,但是舆论不能代替审判,更不能“用舆论审判”。
本案的被害女性周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完美受害人”,周某最先的不少指控中和事实有较大的出入,这些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定。包括:周某最早指控指向和自己一同出差的男同事王某文,给人的感觉就是“领导强制出差,利用职权性侵女下属”,而且最初指控中根本没有提到这次被判决的张国,以至于去年警方通报中提到,第二天一早周某打电话要张国进入其宾馆房间,着实让很多为周某呼吁的人感到了吃惊。评价此案的社会效果,还得回归法律,回归事实,回归社会公共主题。
首先,必须在全社会范围之内竖起防止性骚扰、性侵害的红线,对油腻腻的“酒桌文化”敲响警钟。女性的个人尊严、性自主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酒桌不是酒后乱性的地方。
按《刑法》的规定,醉酒不是抗辩的理由,醉酒之后,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张国被一审、二审认定强制猥亵罪,还是因为其在酒后对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也必然受到法律惩罚。一审、二审裁决将犯罪事实认定得清楚明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因醉酒而改变,对男性而言,酒后不失德,尊重女性就是保护自己。本案也是一次“以案说法”,向全社会划出了一条反性侵的法律红线。
其次,尊重女性,鼓励女性对性侵害说不,但就具体个案来说,要靠事实说话,靠法律认定,不能因为一篇“小作文”就变成先入为主,甚至变成全民吃瓜,大家各取所需,自行脑补、“角色代入”,搞得绘声绘色,其实是诲盗诲淫。
本案的发酵源于周某的公开指控,给人的最先印象是一个典型的“职场潜规则”案例,就有网友自说自话地编排出“破冰文化”等段子,看似伸张正义,其实成蹭流量,把舆论场搞得乌烟瘴气。须明白,性侵指控关乎受害人的尊严,也关乎被指控者清白,还得回归法律渠道解决,不能用“吃瓜”代替严谨的司法调查。当事人心态要摆正,围观者的姿态也要摆正。尊重女性,谴责性侵,不能等同于性别对立、网络谩骂。要鼓励受害者说出真相,也要让司法调查的“子弹飞一会儿”。
终审判决,意味着尘埃落定,相关法律事实已经得到认定,司法机关通过有罪判决亮明了保护女性、惩戒猥亵犯罪的态度,公众的围观也可以到此为止,再纠结案件里的所谓“细节”“内幕”“真相”,这就不是关心司法公正,而是变成了赤裸裸的“窥探隐私”,也让事件失去了公共性。
这起案件也是向大家警示:酒后不能不失德,尊重法律,尊重女性,是酒桌的文化底线,也是对自我的有效保护。也希望网友明白,此类案件终要回归法律正途解决,性侵指控不该是“每周吃瓜”。(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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