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qjk 发表于 2022-9-7 22:12:02

个性招聘有尺度,“就业歧视”不可行

近日,广东深圳。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引网友热议。30日,该公司员工回应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并称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会录用。(8月31日 九派新闻)

纵观本次事件,公司老板因私人原因,根据手机号码是否含有数字“5”对求职者进行筛选,给求职者带来了更换手机号码的不便。但对于这一要求是否涉及“就业歧视”这一社会问题,却显得十分暧昧、模糊,网友也众说纷纭。那何为就业歧视呢?它指的是,在就业过程中,并非由于合法合理的目的,而对劳动者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在8月31日,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手机号码属于劳动者个人选择,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无关。该公司强迫劳动者更换手机号码、区别对待劳动者的行为,既侵犯了劳动者个人自由,也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属于就业歧视。

事实上,透过此次个案可以看到当前人才市场中存在的招聘乱象。如今,人才市场过分个性化、不合理的招聘规则并不少见。诸如星座问题、单身状况、酒量如何,甚至姓氏名字都可能成为求职者进入一家公司的门槛甚至是标准。当然,针对公司发展,采取一些合理的、有尺度的招聘调整无可厚非,但这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滥用用人自主权,甚至到就业歧视的地步。

虽说公司和求职者的选择是双向的,但是面对我国体量如此之大的就业群体,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绝对的双向选择难以实现。往往是劳动者处于被选择的地位,而部分不合理的招聘规则让劳动者有苦难言。在这一点上,我国关乎公司招聘领域和用人规则上的法律体系仍不完备,求职者面对公司发出的不合理规则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很多求职者也缺乏维权的意识,而且难以找到有效的维权途径。

因此,需要根据市场存在的招聘乱象和就业歧视问题对症下药。一方面,在思想观念和道德教化上,企业和求职者应互相尊重理解,宣扬平等价值观。另一方面,面对就业歧视上存在的模糊界限问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明确企业、劳动者双方的责任义务,逐渐破除就业歧视这个难题。

最后,个性招聘不是不给企业留余地,而是要有尺度,合情合理。保证求职者的权益不受就业歧视的困扰之时,利乎公司运营发展的个性化人才招聘制度当然可以采用。针对这点,可以在构建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的同时,引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优惠、税收减免等政策机制,实现两者双赢,兼顾各方利益,就业问题也才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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