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列支送温暖专项资金1亿元救助困难职工
原标题:自治区总工会列支送温暖专项资金1亿元救助困难职工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0月21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伊力都斯·木拉提介绍了自治区对生活困难职工开展救助的有关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积极探索保障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临时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有效办法,加大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确保既有防控力度,又不失暖心温度,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是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范围。自治区总工会列支送温暖专项资金1亿元,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相关行业,针对因疫情致使停工停产的企业,为其产生的无工作、无收入或失业工会会员开展救助,对正在申请入会的人员须经批准同意入会后按程序进行救助,标准为600元/户的补助金。同时,我们重点关注新业态等领域,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自8月起送单量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每月低于50单的的外卖员、快递员等,同样按照600元/户的标准予以救助。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将专项资金分配至各地(州、市)工会及兵团工会,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配套。
二是困难职工救助申请方法。符合救助发放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微信搜索“天山工惠”进入小程序提出申请,也可以下载“天山工惠”APP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劳动关系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经后台汇总后,按照属地原则推送至各地(州、市),由县(市、区)工会进行核实确认。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申请的,须由本人上传外卖送餐员、快递员工作证件、单量统计表。
三是困难职工救助发放原则。由县(市、区)工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核实的方式,确认无误后,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打卡方式予以发放。我们也将如实收集、整理上报疫情期间职工诉求和劳动关系中的问题,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有效舆论引导,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救助资金发放后,我们还要对社会效应、促进会员入会、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形成书面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各地(州、市)工会将按照“早申请、早核实、早发放、早受益”的原则,做到核实准确一批救助一批,救助资金原则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全区各级工会将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筹安排部署,带头落实防疫措施,带头参与攻坚行动,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资源,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帮助解决职工困难,赢得职工群众理解支持,凝聚强大合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加大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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