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yongqiao 发表于 2022-10-26 09:13:35

广西浦北县:将“调解室”搬到工地上

据广西工人报消息,7月26日,在浦北县一项目建筑工地项目部上,浦北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联手在这里设立了临时“调解室”。针对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春的工伤争议案,正在这里进行紧张有序的调解。

经过人社、法院、工会三方调解员近1个小时努力,李某春与公司代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春所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当即答应尽快支付李某春30多万元工伤待遇,案件圆满解决。

“前后多次和公司协商未果,没想到,这次三方调解一次就解决了,真的很感谢。”李某春感慨道,受伤快两年了,工伤待遇终于落实。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2019年9月,李某春作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工地从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作时,不慎从电梯口掉到负一层受伤,后经钦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八级残疾。事故发生后,李某春和公司就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发生争议。

将近两年的时间,李某春的工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他向浦北县人社局仲裁院提交了申请。

2021年7月6日,浦北县人社局仲裁院受理李某春的仲裁申请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启动了“法院+人社+工会”三方调解机制。经过了解,李某春受伤后腿脚不便,他所在的公司也正处在工程施工紧张期。

为高效调解,同时免去双方当事人舟车劳顿和多次调解或开庭诉累,浦北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决定把调解室搬到建筑工地,面对面调解,力争一次解决争议。

7月26日,人社、法院、工会三方分别安排工作人员,来到工地项目部,组织李某春和公司代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三方调解员联手搭档,分工合作,从案件争议焦点出发,向当事人摆事实、讲依据、析法理,适时引导当事人的心理和思想。经过近1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公司代表也表示,到工地调解省去企业的很多麻烦,这次调解对他们今后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也上了很好的一课。

浦北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主动将“坐堂审案”向“一线调解”服务转变,这是把“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精神落实到具体办案中的成功案例。下一步,该县总工会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加强预防调解 服务千家企业”等活动,努力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误一天工、少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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