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情 女职工患癌遭解雇 工会有爱 法律助力讨回公道
女职工不幸患上癌症,却又突遭单位单方面解约;双重打击之下,镇江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出手,帮她讨回了公道。
家住新区大路镇的许女士是一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女儿。2018年8月入职句容下蜀镇某机械制造公司任仓库主管以来,她家的生活逐步走上正轨。2019年,许女士不幸被确诊患卵巢癌,必须进行手术与化疗。许女士积极接受治疗。病休期间,定期到医院接受复诊,并向单位发送建休单。
2020年6月,在许女士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却以其拒绝到岗且未能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等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无奈之下,许女士申请劳动仲裁,经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支付克扣和拖欠的工资6114元。但公司不服从裁决,反而又起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不支付相应工资。
就在许女士一筹莫展之际,镇江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总工会法律援助站”)伸出援手,为她排忧解难。
2021年1月,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指派张红飞律师协助许女士。经过不懈的努力,法庭最终采纳了张红飞律师意见,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事实确凿。随后由法庭主持调解,因原岗位已经有职工顶替,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弥补许女士的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了8.5万元的一次性补偿。
从历经坎坷到最终捍卫权益,许女士感触颇深:“这一切都要感谢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给予我的帮助,让我对生活重拾希望。如今女儿已进入重点高中学习,我也过了癌症的五年观察期,目前病情稳定情绪良好。”
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全市第一家“派驻式”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了专门力量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他们急职工之所急,将法律援助站服务窗口设立在市人社维权服务大厅,成为职工维权的有力依靠。 成为职工维权的有力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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