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委屈奖”三大罪状一个比一个可怕
“委屈奖”对孤陋寡闻的笔者来说还是首次入耳。确实让人长见识。千千万万奖项中,“委屈奖”算是与众不同。它奖励不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人,而是为企业发展受委屈的人。受委屈也能受奖?让人觉得怪怪的。一、“委屈奖”助长了一些人的自以为是、蛮不讲理。强调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微笑服务,这没错。计划经济时代,服务单位的一家独大,傲脸对人,服务质量低下,不良的行风给社会留下很坏的影响,所以,提高服务质量,微笑服务成了行业的普遍要求,经过多年的治理,微笑服务早已成了服务单位的常态。而今,市场早已转化为买方市场。一些人持陈旧观念,认为服务单位服务质量不高,并持消费主动权去无故刁难服务者,甚至辱骂、骚扰服务者。假如,服务者一味承让,势必会助长他们嚣张气势。一个看一个,一群学一群,以后只会增加服务难度,再好的服务也满足不了人心。
二、“委屈奖”会委屈了服务者。虽说企业给受委屈者一点经济上的奖励,但不足以弥补他们受到的伤害。企业的负面激励和引导,只会让受委屈者逆来顺受,用自己的人格尊严换取那几张奖状或者钞票,但却与法律背道而驰。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和尊严不受侵犯。企业这样做显然与法律相违背的。设想:旅客如用语言挑逗、调戏女服务员,甚至用咸猪手非礼女服务员,服务员还以微笑待之,企业还用“委屈奖”鼓励服务者的忍让,是何等的悲哀和不幸。真的太委屈服务者。
三、“委屈奖”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社会和谐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刁难者在服务领域里养成了蛮横无理,会不会带到家庭中、公司里和朋友间?更有甚者思想里形成“以为老子有钱就该耍歪,你就该委曲求全”。“金钱至上”的恶习在社会中形成风气。有钱能办任何事,无钱办不了任何事,这样的社会是多么可怕,道德、良知都将荡然无存。
敢对过分刁难说不,用法律和服务准则来维护尊严和人格既是对个人的保护,也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好,何乐而不为?还设“委屈奖”干吗?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站在员工的立场,有总比无要好,法律有成本,道德要养成,先解了饥渴再说吧。 谢谢,老崔指点。 “委屈奖”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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