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pzp 发表于 2011-5-13 16:08:03

[反方]“委屈奖”委屈了谁

“委屈奖”委屈了谁

            员工在工作中受了委屈,企业还给补偿,此谓“委屈奖”。
      乍一听,感觉企业暖融融的,对员工关心备至。其实,倒不如把“委屈奖”奖给那个让员工受委屈的顾客。因为市场经济比的是质量和服务,用户顾客不满意,企业首先得自省,不能怪罪花钱的消费者刁蛮。否则,只要置之不理(顾客出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不理也不对,要靠法律依法制裁,怎能给个委屈奖了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回来就拿“委屈奖”,员工心里是抚平了,那么顾客的委屈谁管呢?产品服务的质量又怎么提高呢?
      所以说,“委屈奖”既设错了名目,又颁错了对象。如果一个员工连点委屈都受不了,又怎么肯为企业出力,更谈不上去创新。无论是人在职场,还是居家生活,不如意、不舒心的事比比皆是,哪能没有一点承受委屈的能力?大可不必设立“委屈奖”来消磨员工的承受能力。再者,市场经济的法则就是用户说了算,不是企业自己认为完美就无缺了。所以,一旦用户不买企业的账,发生纠纷时首先抚慰的应该是用户。用户是上帝,上帝是没有错的。一个挣钱的都怕委屈,那么花钱买委屈不是更冤吗?。
       “委屈奖”看似个好东西,实则不然。其结果自然是让得奖者感觉“我是对的,企业的产品服务没有问题”,长此以往,员工就必然会在过于的自信中形成颠覆市场经济的价值观——“问题总是用户和消费者的”。那时,真正委屈的就不是少数获得“委屈奖”的员工,可能整个企业在“委屈奖”的光环下就湮灭在市场竞争的海洋中了。
      “委屈奖”还是不设为好,尽管光环照人,但也后患无穷。


szlmhtx 发表于 2011-5-13 19:06:19

企业要不要为员工设立“委屈奖”固然值得探讨,也不至于后患无穷吧?!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5-13 20:14:02

新平老师的稿子写到点子上了,我还是认为,事评需要用朴素的语言,说出你的看法就行了,大可不必用豪华的辞藻来写。再次看好并支持新平老师的事评,百元奖金,新平老师应该拿到了吧,呵呵

杨雪梅 发表于 2011-5-13 20:40:12

如果一个员工连点委屈都受不了,又怎么肯为企业出力,更谈不上去创新。这句话说的太在理了。支持支持! 给王老师献花了,

wxpzp 发表于 2011-5-14 20:02:20

谢谢老师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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