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 璧山一校外培训机构被“抓现行”
近日,璧山区教委联合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及社会监督员(政协委员)共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常规督查时,发现一培训机构正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场所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19号,系组织者王某某租用,共五间教室。王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对13名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学科类培训,共收取培训费用177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此,检查组立即下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做好学生家长解释工作,同时在一日内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将退费依据交教委存档备查。
为不断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效,璧山区教委会同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今年以来,璧山共查处7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退还学生家长课时费约15万元。
下一步璧山区将紧盯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紧抓已转型或注销的原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重点群体,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朱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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