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尚瑛 发表于 2023-4-25 09:25:49

【正方】人能胜乎天者法也

《天论》有云:人能胜乎天者,法也。人之道在法治,其用在是非。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在任何一个集体活动中,要想衡量好是非的尺度,保证公平中正,守法守规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根本的底线。
制度是人制定的,也是服务于人的。城建公司因工作时间不固定就认为应该随意安排吃饭时间这就给班组管理撕开了极大的漏洞。所有集体中的随意最终的走向都几乎会偏离它的初衷而成为个人满足私欲或者谋小利而损公益的方向发展,而立法之大要就是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所以管理还是应该以完善的制度作为最有利的工具,让班组中的每一个人都在制度的范围内行事,方能解决各类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城建公司工作时间随意的情况,我们可以组织班组成员共同研究工作规律,找出每个班上下班的时间节点或者工作性质,然后合理规范吃饭时间,将工作中所有的可能因素考量在内,据此制定合情合理的吃饭制度。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比如早班人员在早班前和早班后多长时间之内允许吃饭,以此类推。或者就规定每个人吃饭时间为一个小时还是半个小时,一天允许吃饭的次数是一次还是三次,吃饭的地点是餐厅还是班组,有了明确的规定既能解决吃饭问题,又能避免员工因个人任性而一日多餐或者一餐多时,借吃饭之故,行拖拉之事的情况发生。
人性化是应该倡导,但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我们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可以人性化沟通,给制度增加温度,也可以人性化关怀,给员工适时加餐,还可以人性化管理,增加餐厅的建制及后勤的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员工之所急,满足员工之所想,而非在工作期间任由员工自我发挥,靠员工自我约束。除非德性和自律性极高的圣人才能做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地步。我们都是普通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隐而微的私心,虽然无伤大雅,或者别人较难窥测,但自我去衡量也是损公而利己的,久而久之,人人如此,日积月累就会产生难以言说的冲突,所谓事不知缘起,而一发不可收拾。
比如该班组员工早上不吃饭到班上后,还没开始干活就张罗着热饭、吃饭,然后组员开始效仿。站在公司的角度肯定是不认同的,人人一天一小时,相当于公司发工资请你来吃饭。公司配备微波炉也不是为了让员工将方便转嫁为任性乃至骄纵的理由。因此还是应该合理规范吃饭事宜,并将其制度化。
法令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班级管理亦然。国能神东煤炭集团 孙尚瑛

王爱平 发表于 2023-4-27 14: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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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瑛 发表于 2023-5-16 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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