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防震减灾和应急服务中心 龙继辉
企业管理要依法依规,不可逾越法律的“红线”。人治是企业管理的大忌。实行人治,企业难以做大做强。职工有隐私权,这是职工依法享受的基本权利,企业无权非法剥夺。职工手机里的内容不是想看就能看的“电影院”,而且是第二次检查手机,简直是错上加错。辞退拒绝手机检查的员工属违法行为,据此辞退员工,更属于错上加错,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涉事企业还需支付赔偿金,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之举。
现在的手机一般是智能手机,具有拍照和录音功能。如果员工用手机拍照,自己没有保密意识,随意将图片在朋友圈等地方发布,可能将工作期间的周边环境、设备设施等相关情况泄露,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重则涉及泄露国家秘密。
一个人生存在世间,都是要讲求一定规矩的。工作场合,遵守厂规厂纪;公共场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生活,尊老爱幼,上孝父母,下教育好子女,也要有规矩的。
如果是有特殊原因,要进行有效沟通,做到心平气和,以理服人,力求解决问题。 武汉某公司的这次事件,我认为首先是企业违法在先。员工在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企业是无权搜身和强行检查私人物品。如果掌握充分的证据的前提下,也得有公安机关来办理。如果开除不配合的员工,那更是特错大错,不仅毁了企业的形象,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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