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丧失安全生产的他律比自律更可怕
就在笔者准备写时评,为找不到支持反方观点“安全生产他律比自律理重要”的事例时,刚刚在网上看到,被国务院通报处理的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结果,大火的直接原因是无操作资质的电焊工违章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的,但为什么会让一个无操作资质的电焊工上岗呢,如果,他违章作业,同时作业的员工、周围的人,相关领导等难道就没有一个发现吗,事故背后还有多少深层次的原因呢,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被追究责任呢?连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都在全市党政负责干部大会上表示,自己至少承担三方面责任。
这就是他律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的体现,他律没做好,当然,他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第一、人的安全自觉性是要靠制度、法律、监督等他律去约束和培养的,没有强有力的他律做保证,自律就是脱缰的马,怎么自由轻松就怎么行事了。比如这起事故中和电焊工无证上岗,既然无证能上岗工作挣钱,谁还会去费劲花钱去考证呢,造成无证上岗的原因就是他律的缺失或不到位。
第二、在生产作业中,不论什么管理制度,人的思想认识和素质是有差异的,总有人在作业中是会简化作业甚至违章作业,就是安全生产上的放心人他也会因各种原因在某个时间某个环节上违章,一辈子没简化违章作业过一次是不可能的。那么,就是这一个人一次违章埋下的“”炸弹“是否会导致事故呢?未必。这就看我们的安全制度、办法、措施是否制定的有效、严密,科技防范手段是否实用,我们的员工整体的安全思想、业务素质和技能是否能够应对。他律做的好,这个隐患就被可以及时被发现防止,避免事故的发生。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起大火事故更直接更充分并再一次证明:安全生产他律比自律理重要。
自律必需建立在强有力的他律基础之上,否则指望靠自律去搞好安全生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天生就没有那么高的自律性,所以要接收教育,通过他律约束才能自律。 安全生产他律比自律理重要。我支持这个观点。 有例子,写的活,语言朴实、大方,写出了自律和他律的重要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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