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出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9日电(李倩)近日,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对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设立申请提交的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固定且能独立使用3年以上的场所;使用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培训教材;有符合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师、专职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且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学人员不少于3人。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对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性管理,助力高质量艺术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