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23-9-1 16:24:17

“暴走团”不能有“暴脾气”

原标题:“暴走团”不能有“暴脾气”

近日,“暴走团”再次走进公众视野。有视频显示,在阳朔县十里画廊景区附近惊现多个“暴走团”,他们无视交通规则、抢占非机动车道,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无法按规定道路通行,引发广泛争议。

从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暴走团”身着统一的服装,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十里画廊景区附近的马路上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行走。有的“暴走团”还占道、逆行、将音响的音量开得震耳欲聋。此情此景的确让人感到震惊,正如有些评论指出的那样,这样的“暴走团”哪是在以健身为目的健步走,分明就是在明目张胆地“搞事情”,是在以团体的力量挑战公众的底线。

“暴走团”在公开场合“惹事”绝非个案,媒体常有报道。山东临沂“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辽宁“暴走团”将回家看望病人的男子拦在半路,竟然“让病人先等着”;河南郑州的“暴走团”在路过儿童活动区时,踢开护栏继续前行。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家后院、对社会规则置之不理、将他人的正当利益完全不当回事,不得不说,这样的“暴走团”还真有一股“暴脾气”。

“暴走团”是一个开放性的团体,因为大家有着健步走的共同爱好,聚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社交圈。所以,无论是从有利于构建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还是从有利于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角度来讲,“暴走团”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是,随着一个又一个负面新闻被媒体报道,“暴走团”成了一个颇有争议的词汇,甚至还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负面色彩,这显然背离了“暴走团”的本意。

“暴走团”的规模有大有小,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但不管人多人少,开展健步走活动统统属于“团体项目”,对活动空间有一定要求,于是就将眼睛盯上了城市宽阔的马路,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去争抢原本就有限的道路资源。这种依靠人多势众去攫取路权的方式,不仅是对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漠视,而且对“暴走团”自身而言,过于任性的“暴脾气”还容易埋下安全隐患,对自己和他人带来伤痛,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岂能置之脑后?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如何在城市道路上列队行走,其实有着明确的规定,“暴走团”上路的一些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因此,对于那些无视公共利益的“暴走团”,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继续我行我素不听劝阻,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约束和惩戒。但与此同时,我们的城市也应该通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为“暴走团”开展活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文明社会离不开规则的支撑,但这个规则需要大家去共同遵守,谁都不应该因为一己私利而游离在规则之外。因此,对那些任性惯了的“暴走团”来说,应该收敛一下自己的“暴脾气”,在开展活动时兼顾好自己的爱好和公众的利益,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昂起头挺起胸,大大方方地健步走,让充满朝气、充满活力的“暴走团”不仅可以强身健体,也可以成为现代都市一道文明亮丽的风景。(刘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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