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zi 发表于 2023-9-21 18:59:02

就业年龄歧视当休矣

成都张驰

近日,“陕西旬阳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男55岁、女44岁不再续聘”的消息冲上热搜。据红星新闻报道,该院将“不续聘年龄”写入文件,并有12名年满44岁的女职工因此被辞退。这些被辞退者大多是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

有网友评论说,“为什么对高年龄这么歧视?人人都会老去,难道‘4050’就不配拥有工作吗?”“35岁上班嫌老,65岁退休嫌早”“44岁被辞退,真的不知道还能去干啥”……言语之中无不透露着对就业年龄歧视的愤懑和焦虑,“35岁”“4050”等人员就业问题再次被人关注,折射出人们对就业年龄歧视的不满。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医务从业者不仅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技能,更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按理说,“44”“55”们工作经验丰富,正是可以有所作为的重要时期,该院却将其年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仅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对人力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还涉嫌就业歧视、违反相关法规,更人为加剧社会焦虑。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35岁至50岁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其工作收入也往往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家庭的顶梁柱,不仅个人处于干事创业的重要时期, 也是需要工作“养家糊口”最为迫切的时候。可以说,他们能否稳定就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从现实来看,许多用工单位将招聘年龄作为应聘门槛,形成职场“35岁危机”;女职工超过40岁、男职工超过50岁再就业困难的“4050”现象也客观存在,年龄歧视让求职者在本该大展身手的年龄“求职无门”,还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年龄歧视由来已久,笔者认为,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共同加以解决。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要从法律和制度建设入手,对年龄歧视作出禁止性规定,源头规范用人要求,杜绝就业歧视;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招考招录时,要最大限度取消年龄限制,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强化执法和监管,加大就业歧视处罚力度,并鼓励求职者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依法捍卫就业权利;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其次,要持续构建终身学习的技能培训机制,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为劳动者知识升级换代、提高专业技能创造条件,加大就业指导,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再次,劳动者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主动加强技能学习,不断适应工作需要。

相信只要我们多方努力、久久为功,就业年龄歧视问题就能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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