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期有一说一组稿】上班时私聊微信罚款100元,你怎么看?
【有一说一】上班时私聊微信罚款100元,你怎么看?◆由头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职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规定中还说:“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职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公司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跟帖评说。
注:1.11月25日截稿。
2.直接跟帖。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不成体系。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严格的规章制度是确保职工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基础,职工遵章守纪体现了一个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关于职工手机的使用规定,每个企业的做法不尽相同。就拿我所在的宣钢检修公司来说,前几年出台了一个规定,凡上班人员的手机都要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接听电话。违反规定者,处罚50元。试行一年以来,有利有弊。利的一面是工作中职工可以专心工作,避免了不良行为,确保了安全生产。弊的一面是工作中遇到突发检修问题职工间无法联系,无法保证人员及时到位进行抢修等。最后,单位采取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教育,让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用手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仅害己害企,而且一旦出事对家庭、对子女也是伤害。现如今,职工们利用手机私聊、打游戏的事情再也看不到了。
所以, 一个规章制度的出台,既要考虑全体又要考虑个体,不要一棍子打死。我们要在贯彻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职工教育,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职工,要坚决对照规章制度执行。对于确实因首次遗忘或急事的职工,还是以教育为主。毕竟,一个企业培养一批能干事、干好事的职工不容易。倘若,一些职工因此事被辞退,不仅给职工造成负面影响,而且也给企业增加了新工培训资金,更重要的是有损于企业的形象,贬低自身企业文化。(杨玉清) 笔者认为,只要事关员工利益的相关规定,都应该经过员工集体讨论并最终认可才行。并且通过多渠道,反复讲,经常讲,使广大员工领会规定精神,熟知制度内容,自觉用规定规范自身言行,矫正行为偏差。众所周知,制度是我们人类社会得以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企业如果没有了制度作保障,一切安全生产就都无从谈起。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但如果缺乏制度意识,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而黑龙江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职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不知道是否经过这样的程序,如果是大家都认可的话,作为员工就应该认真执行该规定,做到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行稳致远。 微信私聊罚款有难度。如今,手机可谓称得上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器官",不管是工作学习,还生活交流,都离不开手机上网这一特殊时代特殊功能。因此,在笔者看来,工作期间,员工用微信私下聊天看短视频和抖音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你能逮着吗?假如你强行要看员工手机,或是看员工私下的聊天记录,这是不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规违法行为呢?所以说,要想处理好微信私聊罚款问题,首先第一步要看到员工私密手机,其次才能辨别是否在微信私聊。假如你连员工手机都看不到,又何谈微信私聊罚款呢?再退一步说,在工作期间,一个很自律的员工,压根就没有微信私聊的习惯,无论你怎么来检查,他都能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可是,如果那些没有自制力的员工,一有时间就想着微信私聊,或是做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么,你能强制夺下他们的手机,看看他们是否在微信私聊吗?如果真要是这样,轻则影响和谐的劳动关系,重则,可能要导致劳动纠纷,甚至还可能引发劳动仲裁和官司。就企业管理人员对下属罚款来说,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只有行政执法人员才有对违规违法者进行经济处罚。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微信私聊罚款也是不合规合法的。综上所述,我认为,遏制员工用微信私聊行为,与其用强制违规违法手段,不如用春风花细雨、润物细无声来感化,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思想教育等方式,让员工在工作期间自觉遵规守纪,特别是企业管理者、当家人,要把员工当成自家人,以我心换人心,让员工有满满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另外,员工也要有与企业利益共存的责任担当,既然身为企业一员,就应该自觉遵规守纪,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为公司创造更多更好创造经济财富。我想,这样微信私聊遭罚款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首先我认为公司制度不合理,手机是人们生活工作离不开的必备工具,保存了公民个人隐私和私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均不能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公司检查个人微信属于侵犯个人隐私,公司没有权利这么做,相关工作应以公司运行制度进行合理分配管理,人性化管理制度才是一个公司积极向上、奋进向前、齐头并进的重要保证。企业管理应该要允许一定的自由度,过严的管理制度来限制员工的自由,表面看似在管理,其实相反会让员工失去工作的创造性,所以这样的制度何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这样的管理制度不要也罢。
国家能源神东煤炭皮带机公司-——暴凯娜 日常工作中,笔者所在公司各部门经常利用微信群部署工作任务,职工通过微信接收信息、回复工作进展成为常态。不忙时,职工也会接收、回复一下私人信息,这是可以理解的。
话题中的公司发布的关于职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其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本身就是违法的,这样的规定职工可以不执行、甚或诉诸法律。笔者认为公司的规章、规定,不仅要依法制定、建立,还要顺人性。不合法、不人性的规定会导致职工的不认同、甚至抵制,不但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也会影响企业形象,不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
因此,只有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够真正起到规范职工行为、实现管理举措落地、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作用。(新天钢集团天铁公司 尹红伟) 我们单位属于高危行业,因此规定了手机不能带入生产区,因此不会出现上班私聊的情况。黑龙江哈尔滨这家公司的要求并不过分,只是要切实提高规定的执行力,坚决维护规定权威性。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严格统一起来,规定一旦确立,就必须坚决保证其得到有效执行。每个员工在规定面前一律平等,不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企业里不存在不受规定约束的特殊成员。在规定实施过程中,必须抓住企业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自觉维护规定,形成人人尊崇规定、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 这项规定引发了对工作效率、员工隐私以及公司文化的复杂讨论。首先,这可能意味着公司试图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专注力,减少上班期间的个人社交活动。理论上来说,这可能会带来更高的生产力,但实际操作中,过度的规定可能会影响员工士气。其次,这也对员工个人隐私构成挑战。虽然在工作环境中某种程度上监控一个人的通信是可以理解的,但公司需要权衡提高生产力和尊重员工隐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使用微信等社交工具与家人和朋友联系,在严格控制下可能会引发不适感。最后,此类政策可能对公司文化产生一定影响。一个高度制度化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工作环境并不适合所有人,特别是那些更倾向于自由和创新思维方式的员工。过于严格的规定可能阻碍形成开放、互动和支持性强的工作环境。
总而言之,公司应该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尊重员工需求之间取得平衡。也许可以采取更温和、理解和支持员工需求的方法来实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国家能源神东煤炭皮带机公司——孙绍华 有私事允许打电话聊,其实和使用微信聊一样,都是在利用工作时间,时间长了,都一样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单就出现微信私聊制定罚款的方法于理不通。如果再检查微信的话,于法有违,涉嫌侵犯个人信息隐私权,不可取,不可为。总起来说,该方法没有合理合法的可执行性,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效果,会为人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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