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期观点擂台组稿】职工离职时删除公司电脑里的个人资料合适吗?
【观点擂台】◆观点
职工离职时删除公司电脑里的个人资料合适吗?
【事件】张虹离职时删除公司电脑上的个人资料被追责
近日,上海市某公司职工张虹反映:我在这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得知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想既然不用我了,就将办公电脑里我之前写的那些资料全部删除了。没想到,公司得知后,认为我故意删除公司的重要数据,在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同时还对我追责,那些都是我自己写的一些文字,既然都不用我了,难道我不可以删除吗?
离职前删除公司电脑上的个人所写的资料合适吗?如果觉得没有问题的请选择正方发表观点;否则,请以反方发表观点;也可选择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
注:1.12月25日截稿。
2.在投稿通道发帖。 反方观点:
与公司沟通后再删除电脑资料最妥当
张虹离职时删除公司电脑上的个人资料被追责,他本人还挺委屈,殊不知,问题出就出在双方的沟通上,笔者认为张虹做事太鲁莽。张虹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得知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在未核实事情真伪、未与公司沟通的情况下,就把之前写的那些资料全部删除了。就算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张虹在解除合同前的工作经验以及公司保密事项、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公司都有权力要求其留存。以便新员工能金快递熟悉本岗位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依法征得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承担对劳动者的相关义务,劳动者也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假如张虹得到的消息是假的。公司根本就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我想张虹听到此消息后,会把肠子都悔青的。现在找个稳定的工作那么难,很多人都感到有一定的就业压力,张虹却凭一时之气就把之前写的那些资料全部删除了,说明该员工对公司不忠诚,就算工作是个能手,工会为其说情,笔者认为公司继续留其工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国网菏泽供电公司 赵孝亮 请各位老师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中立:离职前删除公司电脑上的个人所写的资料要视情况而定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张虹离职时删除公司电脑上的个人资料被追责,问题出就出在双方的沟通上,笔者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在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和私营企业,却出现了许多员工说走就走不办理交接的“怪象”。公司和员工的劳动关系都是对等的,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注意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妥善办理交接手续,给自己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从而,才能顺利投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就像本文中所说,张虹离职时首相动手将个人照片等资料删除无可厚非。但在删除过程中,张虹心中却憋了一口气,顺手将自己之前写的那些资料全部删除了。
笔者认为,该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及时向劳动者结清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工作交接是为保持用人单位更好的推动新招聘员工熟悉岗位职责,不至于在更换劳动者后出现岗位工作前后衔接不上的情况,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内容要写清工作交接内容,如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电脑和纸质资料的交接等。
国网菏泽供电公司 赵孝亮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