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总工会等五部门印发《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获奖者可获得申报省级奖励、破格晋级的机会(记者 石杰 通讯员 陈文文)“省级引领性劳动竞赛申报的单位、个人、班组,经主办单位按程序申请、省总工会审核,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甘肃省工人先锋号”。这是近日由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奖励措施之一。该办法进一步理顺了全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体制,规范了全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发挥了劳动和技能竞赛在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创新创造、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管理办法》共分总则、组织管理、申报和实施、奖励措施、绩效评估、工作保障等七章,是对2014年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充分体现劳动和技能竞赛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了竞赛的目标任务。全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聚焦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发展和建设实际,提升竞赛活动的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扩大劳动和技能竞赛覆盖面,提高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水平。
《管理办法》优化了竞赛的组织管理。竞赛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多层实施的管理体制,成立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
《管理办法》细化了竞赛的奖励措施。省级引领性劳动竞赛申报的单位、个人、班组,经主办单位按程序申请、省总工会审核,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甘肃省工人先锋号”;各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甘肃省技术能手”,由竞赛委员会评为“甘肃省技术标兵”或“甘肃省服务明星”;对符合条件的竞赛参赛选手颁发相应的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协调政府和企业行政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将活动成果与职工晋升技术等级、提升薪酬待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积极性。
《管理办法》增加了竞赛的绩效评估。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竞赛评估体系,科学设计评估项目、要素、评测点、顺序和权重,提高竞赛效果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达成度、与职工成长的吻合度、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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