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字伦理 培育智能文明
原标题:构建数字伦理 培育智能文明随着大数据生态的完善、机器人深度学习的不断进化,算法有望成为推动人类进步与社会进化的主要运行机制。
但也有观点提出,算法制是数字社会中依托算法进行劳动整合的组织模式。在大数据的孵化下,在机器人自主学习、自动进化的推动下,它有可能发展为人类无法驾驭的“数字利维坦”。
有学者进一步提出由算法制衍生出“巨型机器”的可能,从而引发个人隐私泄露、数据安全性、算法黑箱、深度伪造、信息茧房等一系列伦理问题。
以上问题涉及数字化时代的基本治理问题,即数字伦理的构建以及智能文明的培育。其预兆已经可见,其影响已经悄然而至,容不得等到矛盾集中爆发时再来个“休克疗法”。
应当承认,数字科技如同一场飓风,将“数字人”“数字劳动者”“数字实体”乃至于通过物联网相互联结的每一个终端卷入其中。它极有可能重塑人类现有的知识板块、地理板块、行为模式乃至社会模式。为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建立起清醒的数字意识、健全的数字思维。
比如,对“数字人”的定义,对公民隐私与公共数字资源边界的确立,对数字化过程(数字信息的收集、整理、编码与模型生成)的知晓。
这些知识都需要在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广泛讨论,进而达成“数字共识”,防止“被数字化”。
农业文明的发展基于人类对土地、气候的依赖,花了几千年的时间,建立起在村社结构基础上以天人合一为特征的农业文明体系。
工业文明的兴盛,依赖于人类对原材料、资金、设备、人力等各类资源的合理支配。人类用了近300年建立起以城市为中心、以效率最大化为目标的现代工业文明。
进入数字化时代,我们应当以网络为基础、以大数据作支撑,建立起以算法为运行机制、算法制为组织模式的全新的智能文明。
未来并不遥远,未来并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需要建立一个超时空、超物种的数字伦理与智能文明。
(万君宝,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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