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zi 发表于 2024-2-6 09:15:36

工会倾力调解 保护职工利益

《山东工人报》(2024年02月05日 第A2版)
  “这次被学校辞退,我确实是有错在先。但是孕期被辞退学校是不是也违法了?这事市总工会管吗?”1月30日,怀孕4个月的战女士在其丈夫的搀扶下来到禹城市总工会的法律服务站,一进门就满腹委屈地向调解员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禹城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站调解员郑芳飞连忙起身示意她坐下,一边安抚着战女士的情绪,一边递过来一杯水,认真倾听着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战女士在禹城市一家私立学校担任主科老师,因怀孕初期身体原因频繁请假,引起学生及家长不满,校方管理人员多次与其沟通未达成共识,无奈于1月16日向其发出了辞退通知书。
  调解员郑芳飞明晰事情原委后,第一时间向校方负责人致电,告知其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赔偿条款规定,战女士在学校工作近两年半,理应支付其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但学校以其频繁请假导致校方无法管理,学生落课较多,家长投诉日益激增为由进行辩解,不愿赔偿。
  郑芳飞没有气馁,继续与学校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就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达成调解意见。
  “4个月工资补偿金已经到账,太谢谢你了。”1月31日一大早,工会调解员郑芳飞就收到了战女士的感谢短信。回顾此次维权案件经过,郑芳飞感慨道,工会的调解是以法律为基线,在不违背法律意志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保护职工企业双方权益。
  据介绍,这是禹城市总工会今年首例调解成功的维权案例。禹城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栗晓峰表示,今后,禹城市总工会将创新实施 “工会法律援助在身边”专项行动,着力打造集普法宣传、志愿维权、集体协商、争议化解等一体推进的维权格局,全力构筑维权服务新屏障。 窦筱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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