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福建上杭一企业被“一案三罚 ”
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福建上杭一企业被“一案三罚 ”◎李丽鹏
“当时图省事,想着他是长期从事焊接工作,应该有证的,就没再进行检查确认了。”2023年9月10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某化工公司负责人交罚款时后悔地说道。
“平时我们是千叮咛万嘱咐,从事特种作业一定要有专业培训要持证上岗,你们是一点都不重视,难道非要等出事了才知道后悔?!”2023年7月6日,上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化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公司的外协单位安排一名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进行高处作业。
面对执法人员的“一针见血”,企业负责人表示,平日里虽然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来抓,却忽视安全重要环节,连最基本的持证上岗都疏忽了,那名员工是熟人,知道长期从事焊接工作,误以为是有证的,进外协单位时,就没再进行检查。
听了企业负责人的回答,执法人员质问:“在你们公司作业,公司现场监护人为什么也没有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下,就让他作业,是不是玩忽职守行为?”
企业负责人听了,表示将牢记教训,今后一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督促现场监护人、审批人、作业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再次发生。
企业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化工公司以及其外协单位及现场监护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9万元、1.9万元和0.4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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