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工会普法活动专门分享身边人、身边事
中工网讯 女职工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女骑手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没人撑腰怎么办?日前,在中国邮政集团绍兴公司举行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女工普法活动中,受邀参加活动的女职工们大声回答,“找‘娘家人’!”日前,由绍兴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普法活动邀请了女律师丁艳萍为女职工们讲课。课单内容与女职工息息相关,包括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等。丁律师带来的两起典型案例引起大家关注——女职工发生工伤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身边人、身边事成功锁定了大家的注意力。
第一起工伤案例发生在河南的王女士身上。2023年7月6日下午,就职于绍兴马鞍某印染公司的王女士在车间工作时不慎摔倒。起初王女士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头部浅表损伤。然而几天过去,伤情并没有明显好转。7月11日,王女士前往另一家医院诊治,结果被诊断为颅骨骨折。9月21日,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可是,当王女士按照相关要求向就职企业提出支付工伤赔偿时,企业却以赔偿标准存在异议为由,开始了和王女士之间的“拉扯”。原本要进入扯皮推诿节奏的纠纷在“娘家人”的积极介入后有了转机——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派驻区法院“工会工作室”帮助王女士和企业进行多次沟通之后有了结果:企业支付申请人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总计人民币18501.11元。因先前企业已支付医药费2851.1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750元,尚需支付申请人12900元,款项已于近日一次性付清。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越城区。配送员诸葛女士不久前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却遭到了公司的反对。因为各种原因的考量,公司不认可仲裁委的裁决,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眼看劳动仲裁变成了官司,诸葛女士既委屈又心焦。
越城区人民法院受案后,按照与越城区总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此案委托区总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先行调解。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双方终于面对面坐到一起。调解现场,工会律师耐心讲解、反复沟通,使双方之间消除了误会,了解了利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此案的快速调结,大大加快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速度,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得到当事双方的一致好评。
“有了工会,心里就有底了。”听到这儿,不少参加活动的女职工纷纷表示,“娘家人”的关心关爱让大家心里暖暖的。
绍兴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将在更大范围开展类似的普法、维权服务活动,为更多“女神”闯荡职海时提供助力,增强大家的底气,让大家今后在面对各种各样劳动权益纠纷时,能勇往直前、披荆斩棘。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胡翀 通讯员王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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