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办会同各区各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四防”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记者孙祎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获悉,我市正式进入汛期。市防办将会同各区各部门全力组织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期期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把责任人落实到防汛抗旱全过程,确保各级责任人知责担责尽责,全面筑牢“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北防山洪”的“四防”责任堤坝。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传真机、卫星电话,防汛、防潮、防山洪专用设备配备到位,保持24小时开机,定期开展通讯设施、信息网络、防汛信息系统检查维护,确保汛期通信畅通。同时,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灾情,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坐镇指挥部决策部署,做到处置有序、临危不乱;高标准执行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人及时准确报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同时,气象、水务、规划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强降雨、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汛情的预测预报和实时监测,加强与国家部委、流域机构、京冀两省市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响应“叫应”反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响应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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