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法立,有犯而必施
【正方】法立,有犯而必施◎国能神东煤炭集团皮带机公司 孙尚瑛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公司既然规定了请假要在企业微信上操作,不执行的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设立规章制度的目的就是做到现阶段最大的公允,制度制定的过程就是平衡了各方利益的过程,一旦写进了制度,那么不管是对管理者还是对全体员工,都是一样的约束。
甄某给主管领导发了请假信息,没得到领导许可便休了假,明显过错有三:一是请假未被批准;二是请假流程和公司规定相悖;三是不会操作企业微信请假有很多方法可以学会,但他未想办法学会操作,而是通过不正确方式解决问题,这是将自己的难题转嫁给别人,处理问题的态度有失公心,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绝对没错。
就请假流程而言,审批往往有几级管理,主管、生产主任、公司领导,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请假情况适时调整生产安排,所以申请休假有通过的也有驳回的,甄某只给主管领导发信息,剩余各级领导是由主管领导代甄某请假吗?即便是主管领导好心代请假,若上级领导驳回了,主管领导再返回来告知甄某不允许其休假吗?这就使明明顺畅的请假流程变得不通畅,让制度成为空谈。
请假流程一旦启用,一般都会用各种方式告知全体员工如何申请,甄某肯定不是第一个使用流程请假的人,学会请假流程的时间足够多。再者周围同事基本都能成为其老师,可请教的人足够多。非得将有多种解决方案的事情变成需要动用人情关系和大众同情来打破规则达到免责的目的,这对不执行公司制度者是一种纵容,对身边同事、管理者和公司都是一种不公平,一次的免责会造成集体的不和谐让法不成其法,下次能责谁?
我们铆焊班有个王姐,特别爱找领导,今天家里有事早走一会儿,明天自己腿疼,少安排点活,后天被查了不安全行为不让处罚,因为次次被“照顾”,便变本加厉,以至于大家都想找领导寻求特例。孰之过也?所以,如不是涉及生死大事,其它都应有法必依,有犯必纠,以正风正纪,实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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