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zi 发表于 2024-7-17 14:23:25

合同后被辞退 要缴社保得先离职?

车间操作工重签合同一个月后被辞退

  朱兰英 文

  本报互动报料平台近期接到一起投诉,一名员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时,单位表示得先终止劳动合同,重新再签订一份新合同。但重新订立了合同之后,该员工又在短短一个月内遭到辞退,用人单位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劳动者投诉

  想缴纳社保? 公司要求先写离职申请书

  “厂里人人都夸我干活干净利索,最后(公司)却说我干活消极把我给辞了,还是在我受伤不久后,心里实在不平……”54岁的张从军老家在江苏徐州,曾是上海川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好”)的一名操作工,今年4月被公司辞退,双方走上劳动仲裁之路。谈到与公司间矛盾的产生,张从军表示事情得从当初自己想要缴纳社会保险开始说起。

  2022年6月,张从军入职川好,主要从事车间配料的工作,该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做六休一,工作时间为早上7∶30至下午16∶30,午间休息1小时。“今年2月份的时候,我想着干了一年多了也没缴社保,今年想缴社保,让自己多些保障。”随后,张从军找到厂长,提出自己的想法,“厂长说可以,但前提是我得先写辞职申请。”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得先离职才能缴纳社保时,张从军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当时为了赶紧缴社保就按照厂长的说法去做了,“现在想想,可能那时候就是在给我下套呢,说不辞职保险就缴不了,所以我才签了离职申请。”据了解,张从军在《离职申请单》的“离职原因”一栏上写明“自愿离职”,离职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工作中闪了腰

  休养几天重回岗位突遭辞退

  在张从军签了离职申请书后,2024年3月1日,他与川好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之前我每个月到手工资是5000元左右,签了新合同要缴社保后,他们说到手是3500元左右,虽然到手工资变少了,但多了份保险,我还是能接受。”张从军终于如愿以偿缴上了社保,本以为生活会如常进行下去,却没想到一个多月后,自己竟然收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书,辞退理由包括“未经请假旷工3天”“多次上班时间在车间玩手机”等。

  原来,是3月份一次突然的受伤导致如今的状态。

  据张从军介绍,他日常的工作内容对于体力的要求较高,经常要搬一些重物,对腰部力量不仅是一种考验,长时间下来也会造成一定损伤。“一包白糖50公斤,我要搬起来,还要倒入桶里,一天下来要搬十几包,还有其他的配料,都是很重的。”张从军表示,3月26日自己感到腰部严重不适,下班后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第二天,其又通过微信发送消息给厂长,表明自己因前一天在工作时扭伤腰部,无法上班,“当时厂长也回复了,这不就是请假了吗,怎么说我无故旷工呢?”张从军不解。

  3月27日至30日期间,除了去医院看病,张从军就在家休养,4月1日返岗。虽然腰伤还未完全恢复,但张从军表示自己还是尽量将活干好。不曾想到的是,4月6日,下班回到家的张从军接到了厂长的电话,对方表示,老板对其近期在车间的表现非常不满意,称其干活态度消极,并留下一句“明天不用来了”。

  4月8日,川好向张从军出具书面员工辞退通知书。“无缘无故就把我辞退了,什么赔偿也没有,关键我还是因为工作受的伤,这也太让人寒心了!”张从军说。

  记者调查

  在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应尽的义务,企业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企业回应: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过张从军提供的厂长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厂长的电话,尝试当面沟通采访。

  第3通电话终于接通。在记者表明来意后,厂长表示:“此事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劳动仲裁已有结果,裁决书也下来了,该赔的都赔给他了,其他的我不方便多说。”之后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再继续拨通,便没了回应,听筒里多次传来的都是“您拨打的用户正忙”……

  不缴社保因为给了社保补贴?

  由当事人张从军提供的材料中,两份合同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份是2022年的“旧合同”——2022年6月29日,张从军与川好之间签订为期3年的《劳务合同》,约定其月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2600元”+“岗位职务津贴500元”+“周六加班800元”+“社保补贴1100元”;另一份则是2024年的“新合同”——2024年3月1日,双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约定张从军的月收入为“基本工资2700元”+“岗位津贴800元”+“加班工资(按上海地方法规执行)”+全勤奖150元。

  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两份合同都写明“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但“旧合同”增加了一句,注明“如乙方要求在户籍地办理,需书面申请,甲方给予适当补贴,并为乙方购买意外保险”。并附一张《社保补贴申请》,内容含:“因本人户籍在江苏徐州,工作流动性较大,考虑社保缴纳迁移手续烦琐,故本人不愿意在上海办理社保,计划回户籍地办理,特申请公司能予以支持,并给予适当补贴。”申请人为张从军,落款日期是2022年6月29日。

  据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川好为张从军缴纳了2024年3月以及4月的社会保险。

  仲裁裁决:公司系违法解除

  今年6月26日,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最终裁决主要包括:1.川好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张从军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50元;2.川好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张从军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6日工资(含加班工资)816.55元。

  律师解析

  劳动者声明愿放弃社保缴纳,而与用人单位间约定以每月发放补贴的形式代替,这样的行为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如今在互联网普及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线上社交平台向领导请假,可否视作有效请假手段?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蒋成律师。

  以到手补贴代替社保缴纳

  属无效约定

  蒋律师指出,本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所谓“旧合同”中双方约定以社保补贴形式代替社保缴纳义务,这种约定实际上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因此属于无效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此基础上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实践中,存在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员工为了提升到手工资水平等多种原因而躲避社保缴纳义务,但往往因仲裁、行政处罚、工伤待遇等原因而得不偿失。”蒋律师表示,“因此对于社会保险还是要及时、足额、按规定险种参保缴纳,以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微信请假是否有效

  需视情况而定

  对于员工通过微信向领导请假是否能够算请假,蒋律师认为,需要考虑一些因素:

  对于请假,公司是否有相应规章制度规定了相应程序,例如请假考勤需要通过公司OA系统、企业微信、钉钉等发起相应流程或填报相关书面申请单并经审核批准后才可视为准假。公司规章制度中如对出勤有明确规定,员工理应遵守。在一般情况下,若非紧急事情,建议按照规章制度明确的方式履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例如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不具备提前通过相关程序事先请假情况,可通过微信、邮件或电话及时向领导请假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及具备相关特殊事由的佐证依据,并在事后具备提报流程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补充完成相应流程。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在适用相关制度时也应把握好尺度和“人情味”,考虑相应操作的合理性。

  蒋律师进一步表示,如公司对请假考勤并无相关制度予以规定,那么通过微信请假是可选的途径之一。但作为受到用人单位管理的劳动者,也应妥善尽到向对自己具有管理职能(最好是有直接管理职能和相应权限)的领导通过适当方式请假,并以领导明确表示认可、批准作为成功准假的前提。领导默示或是模棱两可的表述,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并不一定能够被视为批准。

  “一般而言,在无标准流程的情况下,书面申请并获得书面反馈最优,具有录音存证留痕的通话等能够获得领导即时反馈的沟通方式是次优,微信、邮件等沟通方式请假需具备领导明确表态的痕迹作为准假的依据。”蒋律师提到,对于以通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请假,如遇争议涉及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则还需要另行证明号码、账号相对方的身份情况。

  赔偿金少于预期

  系劳动者签了离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了赔偿金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回到本案,按照张从军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及月收入,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理应更高一些,之所以最后裁决只支持了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是因为他的此段劳动关系是从“新合同”履行的日期算起,之前在厂里的工作年限已经因为他的“辞职”成了另一段劳动关系,而这也是企业为何让他先离职再重新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的真正目的。

  因此,提醒劳动者,不要轻易在离职申请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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