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qjk 发表于 2024-8-14 22:25:51

应急演练也需避免形式主义

应急演练也需避免形式主义

高玖平

    前不久,怀着兴趣观摩了某单位举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举办单位设计了工作场地着火,发现者从存放消防器材处以最快的速度拿着灭火器去灭火,看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只见几名演练队员双手各拎一只灭火器快速奔跑,其中有一名女工不慎摔倒,双膝擦伤,另一名男队员拎着灭火器急跑30米后,差点急刹不稳碰到了正冒着火苗的半截油桶上,然后就是手忙脚乱的消灭油桶中点燃的火焰。
    举办消防演练,是安全应急管理中要求生产单位必须承担的主体责任,创新形式采取技能竞赛的方式,也显出创意,但这种组织和表现的形式,却未免有些让人不敢恭维。
    既然是应急演练,反应和处置的时间肯定是首要的,所以才有了应急抢险的黄金时间一说,但前提条件是保障演练人员的自身安全,并注重实效。任何事物都有其表现的外在形式,但安全演练不应仅止于形式而已,通过演练活动,能否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促进公众、媒体对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提高演练人员的实战能力才是根本。
    先说这个拎着灭火器快速奔跑吧,我们许多职工平常所穿的防砸防穿刺安全鞋是比较笨重的,并不便于快速奔跑。结果是途中有人摔倒,而且演练单位和参加者都没有预先准备好急救药包,发生情况后用对讲机到处找药。再说说急跑灭火,进行灭火训练时教官教给我们注意风向、保持距离、扫射火焰根部这三条基本方法,但是演练单位在火源外30米处画了几条挨着的平行跑道,演练人员拎着灭火器从那头跑到这头来灭火。既然只能在固定的直线内跑动,就不可能顾及风向了,至于保持安全距离和扫射火焰根部,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演练中队员为了争先,为了不落于人后,就会出现刹不住脚步,差点碰上着火点的情况,而火在半截油桶内点燃,灭火器也无法对准火焰根部,只能从上部往下灭火。
    开展应急演练,可以检查企业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强化政府、企业及救援队伍等不同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明确不同机构、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及其他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新装备等,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对于应急演练,作为一名旁观者,个人认为自我保护更甚于抢速度,有效演练更甚于表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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