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8-4-5 19:16:33

引用第10楼tianfeng于2008-04-05 19:07发表的:
写的好。
谢谢翁老师的鼓励!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方恒伦 发表于 2008-4-5 23:47:01

学习了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8-4-6 00:03:12

引用第12楼方恒伦于2008-04-05 23:47发表的:
学习了
还请多指教!

多多xcm 发表于 2008-4-6 08:25:50

引用第1楼回味于2008-04-05 01:11发表的:
谷老师连发两帖,佩服,向谷老师学习


换角度写的真快!
要多多向谷老师学习啦!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8-4-6 08:52:34

引用第14楼多多xcm于2008-04-06 08:25发表的:



换角度写的真快!
要多多向谷老师学习啦!
谢谢徐老师鼓励!还请多指教!

一凡 发表于 2008-4-6 09:51:53

谷老师又是大手笔

吴伟 发表于 2008-4-6 11:54:03

引用第1楼回味于2008-04-05 01:11发表的:
谷老师连发两帖,佩服,向谷老师学习
厉害呀!!!!!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8-4-6 13:19:03

引用第16楼一凡于2008-04-06 09:51发表的:
谷老师又是大手笔
一凡老师过奖了!还请多指教!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8-4-6 13:19:54

引用第17楼吴伟于2008-04-06 11:54发表的:

厉害呀!!!!!
吴老师多指教哟!

jmzxmsq 发表于 2008-4-6 15:43:24

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原有公司《带薪休假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又修订完善了新的《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五天;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填;累计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符合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和荣誉疗养的员工,不影响带薪年休假安排。在一个年度内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带薪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奖金照发。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这段话我好象在马兵老师的文章中看过,你们和电力的带薪休假制度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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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是企业进步的标志(新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