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安全更新改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性支柱产业,占我国GDP 总产值12%以上。随着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化工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装置老化失效问题,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也是造成近年来化工行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出台,为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指明了路径和方向,但笔者经过调研发现部分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仍存在一些困难,期盼上级重视。一是部分更新改造项目审批困难。化工企业更新改造项目审批专业性极强,涉及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消防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施工验收等全流程多项审批,涉及规划、应急、环保、发改、工信、消防、气象等多个部门,审批流程复杂。由于基层审批人员普遍缺乏化工行业专业能力,相关部门往往需要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于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存在凡事都组织专家评审,以专家评审代替行政决策现象,导致整体审批时间不可控,审批透明度不足。同时,现存老旧装置往往规模偏小,如果更新改造必然存在生产规模的扩大,不符合现行产业发展政策,导致无法通过审批,如根据《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园区外非重点监控点化工企业,可以在原厂区就地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等改造项目,但原则上不得新增产能。
二是缺乏专门的更新改造标准。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因空间有限,对现有装置进行更新改造难以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特别是老厂房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部分老旧装置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的老旧装置设施,如反应釜、GC级工业压力管道、浮动顶储罐等,仍存在“带病”运行现象,如在管线泄漏后长期采取打“卡具”临时堵漏或通过卡具注胶方式维持运行,极易造成连锁反应;部分企业对于老旧装置安全拆除施工、装置回收处理等方面无从下手,只能采用局部改造的方法应付了事,无法改变装置老化、安全薄弱的本质。三是老旧装置底数仍然不清。根据应急管理部2022年印发评估指南,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但受限于对评估方法的理解,一些地区和企业存在排查不到位、评估质量不高等问题。部分企业特别是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装置的底数仍然不清,2022年以来又发生多起典型事故,如茂名石化“6·08”事故、上海石化“6·18”事故、盘锦浩业“1·15”事故,教训深刻。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审批服务机制。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优化环评、安全等服务机制,对不新增用地和污染物排放、以老旧装置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和简化环评、安评内容等改革措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等方式,满足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可以借鉴江苏等地政策试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市级以上行政审批、应急、环保、发改、工信等部门提前介入的方式办理化工老旧装置更新各项手续备案机制,指导企业解决审批难点,确保项目可落地。
二是完善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标准和路径。应当尽快制定企业提供老旧装置安全拆除和回收处理的指导和规范标准,指导企业妥善处理老旧装置;更新和完善化工行业的各项安全和环保标准,为企业提供清晰的改造目标和执行标准,指导企业优化整体空间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为更新改造创造条件;应当在全国范围树立一批试点示范典型,带动突破一批关键安全技术、装备和解决方案,展示装置更新改造的积极效果,最大限度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以点带面推进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
三是加大老旧装置排查力度。将老旧装置排查工作与每年的监管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滚动排查,全面掌握重点企业设备设施的投用时间和设计使用年限等数据。对存在故意瞒报、漏报老旧装置等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执法,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进行淘汰退出或更新改造的企业,应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确认其安全状态,确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和定期评估等具体措施,特别是要对打“卡具”带压密封作业、设备长期运行异常等老旧装置隐患及时采取彻底整改措施;对摸排出需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一装置一策”制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推进计划和方案,推动化工行业从设备更新向产业焕新迭代。
作者:陈康,是山东省工信厅专家、山东省安全应急专家、山东省消防专家、淄博市市应急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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