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 发表于 2025-1-22 21:30:42

激发技工创新动力不妨试试分配“双轨制”

激发技工创新动力不妨试试分配“双轨制”◎程友华 不久前,在重庆一家制造企业,一位经验丰富的车工师傅刘庆,凭借精湛的技艺成功解决了一项高难度的加工任务,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然而,当月底发工资时,刘师傅发现自己的收入与那些普通操作工人相比并没有明显的提升。这让刘师傅感到有些失落,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而这样的事例并非个例。在当前的许多企业中,技术工人能者多劳但劳而不多得的现象屡见不鲜。随着技术工人地位的提升,其劳动积极性逐渐被调动起来,然而,分配制度的滞后却成为了制约技术工人持续发挥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技术工人的待遇问题,刚刚燃起的热情恐怕很快就会熄灭。在松藻煤电公司的调查中,电钳工小林就曾无奈地表示:“技术工人减少了,技术工作增加了,可技术工人的待遇却没变化。多劳不能多得,有多少人愿意?”这反映出当前技术工人待遇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那么,如何有效地解决技术工人的待遇问题,充分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和工作热情呢?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对技术工人的分配推行“双轨制”或许是一条可行之路。所谓“双轨制”,即对技术工人的分配依据分为两块,一块界定技术工人的劳动体能付出,一块界定技术工人的劳动技能付出。在界定技术工人的劳动体能付出时,可以普通工人的薪酬标准为依据。这体现了对技术工人基础劳动的尊重和认可,确保他们在体能消耗方面得到合理的补偿。而界定技术工人的劳动技能时,则应以劳动技能的高低为标准,确定出不同技能高低标准的不同待遇。例如推行技术工人等级薪酬制度,规定技术工人只要通过合法的培训机构培训,获得正规的技术等级,就可对照等级薪酬制度所规定的等级,享受所对应的待遇。这将极大地激励技术工人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追求更高的技术等级。同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技术工人的违约考核机制至关重要。考核内容应包括技术工人的体能劳动和技能劳动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质量要求。对于临时性的岗位职责内的安排工作,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进行。而对于超出职责范围或比较特殊的技术工作,则可以在既符合操作规程,技术工人又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特殊待遇政策。当前,技工人才严重短缺的现象不仅在个别企业存在,在整个社会范围内都较为普遍,甚至已经出现租借技工人才的现象,且这种现象有可能随着技工人才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而持续存在并蔓延。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双轨制”分配方式的推行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双轨制”的分配方式,能够让技术工人清晰地看到自身技能提升与收入增长之间的直接关联,从而激发他们不断学习、创新和进步的动力。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总之,为了让技术工人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为了推动我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和推行技术工人分配的“双轨制”,为技术工人创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待遇环境,让他们在新时代的舞台上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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