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不要让“月饼税”坏了节日心情
【正方】不要让“月饼税”坏了节日心情又闻一年桂花香,中秋佳节即将到来,而沸沸扬扬的“月饼税”事件再次引起了民众的争议,在公众的质疑声中不断被放大,而对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笔者感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让我深感诧异和惊奇的是,如果单位发一封月饼也要交税的话,那端午节、元宵节等节日是否都要上缴税款呢?这不明摆着和民众过意不去吗?岂不影响了人们过节的美好心情吗?或许我孤陋寡闻的原因,自己参加工作20多年,还从来不知道还有“月饼税”这一说。笔者认为,这是税收制度不够健全,税收机制不够完善造成的,而进一步加大税收制制度改革,调节民众对税收制度的支持就显得极为重要。但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如果静下心来仔细考虑,才隐隐觉得征收“月饼税”是迎合大众的心理之需求,更是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的利民政策,有以下三个方面足以可以证明。
一是“月饼税”杜绝了黑色漏洞。征收“月饼税”,从源头上杜绝了一些单位以实物逃避税收,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的不良现象,避免了一些单位变着花样为职工乱发实物的行为,从而有效杜绝了黑色漏洞,加大了监管税收力度,为税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其初衷是良好的,值得我们交手称赞。
二是让民众心灵得到了抚慰。每年的中秋节,大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看着人们流传于各个卖场,我内心不由发出感慨:送礼的大军又要全程出动了!中秋节是除了春节外最重要的“送礼季节”,作为感情的载体,给领导送去自己的一份厚礼,其理由不言自明,就不用多说了吧。
三是 职工缴纳“月饼税只是少数。 尽管所谓“月饼税”是法律规定,但事实上,职工被缴纳“月饼税”的只是少数。由于今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至3500元,事实上很多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之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的话,并不需缴税。执行新税法之后,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阶层人口将只剩下2400万人,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先贤曾将征税比作拔鹅毛的艺术,拔的鹅毛越多,而鹅的叫声越少,说明征税的合理性大,征税的政策艺术水平越高。以此来看,“月饼税”一开征,民间哗然一片,合理性荡然无存。正如亚当斯密所言:“毋庸置疑,无法无天的征税,不管是战时还是平时,不管是征收国民财富的一半还是两成,皆为人民的反抗提供了正当的理由。“月饼税”只是一个小的税种,在中国近10万亿元的财政收入中不值一提。然而,这样的政策引发的显然是大家对于目前税负的不满。我们一再表示要改革收入分配,要平衡国与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要使居民收入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然而,在财政收入的增速远超居民收入增速近3倍的情况下,依然见缝插针连月饼税都不放过,恐怕谁都不会相信,居民的收入能和财政收入同步。
当然,我们的为政者更要反思。民众对任何涉税话题如此敏感和激烈反应,不管如何缺乏理性,但确实反映了公权腐败和公款挥霍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反映了公共开支的透明度和参与性差导致的民众误解之深。政府部门如果再不痛下决心,从自身做起,治理膨胀的公款消费和泛滥的收礼受贿,那么无论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喊得多么响,再说多少大话、空话、套话,也不会有自己希望的社会稳定。
初卫平
欢迎各位老师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话不说不明,理不讲不透,说得就是这个,支持初老师的美文,顺祝中秋佳节快乐!!! 很好,文章开头与结尾富有艺术性,理说的情,文写的美,并祝卫平老弟及全家中秋快乐,幸福! 理性:不要让月饼税坏了节日心情!
Re:[正方]征收“月饼税”尚需理性看待
感谢杨建老师的建议,已作修改。 好文章 感谢老师支持 初老师言辞锋利,一针见血,好文章,支持个! “月饼税”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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