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避开五类陷阱
出版日期:2025-02-08 A02版●劳动者二版 山西工人报
春节假期结束,很多返城的务工者踏上换岗求职的新旅程。
签订劳动合同是每名求职者必经的一环,然而不少求职者由于缺乏经验或未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可能会掉入劳动合同中的陷阱,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为此,人社部门专家讲解常见的5类劳动合同陷阱,帮您避坑。
“霸王”合同
所谓“霸王”合同,是指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可以随意解雇员工或者免除公司责任、排除员工权益的条款,以及限制员工辞职权的条款等。这种合同可能严重损害员工的权益,但由于违反法律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抵押”合同
一些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同意将身份证件扣押,或将个人财产或财务权益作为抵押,以确保员工履行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可能面临无法取回证件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求职者无需将身份证件和个人财产抵押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不得设置此类条款。如果身份证件或个人财产已被公司扣押,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竞限”合同
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合同是指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加入竞争对手公司或创业经营同类业务。
这类合同一般出现在特殊岗位或涉密岗位中,但是也有公司要求全员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如果遇到此类合同,要谨慎评估,因为这种合同可能严重影响求职者的职业自由和未来发展。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也要看好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可以拿到的补偿金,以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公司在正式的劳动合同和非正式的口头约定之间,存在矛盾或差异。一些不良公司会口头承诺一些福利和权益,但没有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或在实际操作中不予执行,或者通过口头协议随时修改合同内容。
求职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内容条款,避免公司的“阴阳”手法。
“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一些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对一些重要条款未作出明确约定,比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这种合同可能导致员工未来面临不确定性和利益受损的风险。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检查所有条款,确保重要信息不留空白。特别强调的是,合同签订日期非常重要,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明确好。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要急于决策,要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与用人单位谈判并进行修改。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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