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抄小道,导致我鼻梁骨折
每当看到自己鼻翼上那道抹不去的疤痕,我就悔不当初。我要用血的教训告诫身边的亲人、同事:不管干什么工作,在安全方面不能走捷径,也容不得有半点的麻痹大意,否则就可能发生事故。我叫徐建宏,是新天钢集团天铁公司热力车间联合循环(CCPP)发电运行班职工。记得2023年6月16日,CCPP机组组织开、停机,9时25分许,班长王石头安排我去点巡检设备。在巡检脱硫塔配电室的途中,我脑海中出现两个“小人”在争辩:一个说走大道,一个说走小道。我踌躇了一会儿,为了图省劲儿,抄小道的念头占了上风,放弃走脱硫塔配电室北侧大道的想法,选择悄悄地从脱硫塔配电室南侧与阻垢泵房之间的夹道穿过。我边走边为自己没有被人发现而沾沾自喜,明知这是违反规定,却还觉得是“明智的选择”,根本没想到危险就在前方。不知不觉走至脱硫配电室西南墙角处,当我弯腰低头从电缆桥架两根立柱中间通过时,不曾想,由于我的安全帽帽带没系牢,被立柱碰落的瞬间,我的脚下因脱硫塔烟囱飘落的凝结水而打滑,鼻梁正好重重地撞到横向焊在两根立柱之间的角钢上,顿时,出现红肿渗血,头也晕晕乎乎地发懵,我按住鼻梁忍痛走到配电室。10时30分许,闻讯赶来的王石头送我到医院检查治疗。通过鼻骨CT检查,医生诊断我的鼻梁骨折并出现轻微错位。经过一个多月的复位手术诊治,骨折才愈合,可疤痕永久留了下来。事后,厂里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因我本人在作业过程中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欠缺,违反规定,不走大道而是选择夹道,并且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夹道不允许通行,没有封堵、没有警示标识,班长、车间主任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工伤事故考核规定,厂里严肃落实责任、落实了考核惩罚。我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约束自己,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千万别有贪方便抄小道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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