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企业招用特定青年人才 每人可获1500元补助
《山东工人报》(2025年02月28日 第A2版)
本报讯 (葛红普)新春伊始,泰安市出台一系列利好举措,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
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特定青年人才 (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即可获得每人1500元补助,资金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
激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于招聘高校毕业生需求超出工资总额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可获得一次性增人增资,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年度预算基数。
支持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扩大重点产业就业规模。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3+2”青年就业行动,定期发布岗位需求,增强岗位吸引力,构建青年友好就业环境。
加快公开招聘进度。加快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今年7月底前完成;招聘时明确应届生身份,不审工作经历和社保;2024年市属国企新增岗位至少60%面向高校毕业生。
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鼓励高校毕业生以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统筹基层服务项目,倾斜重点区域,保障志愿者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青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 “社区微业”,挖掘社区就业潜力,促进家门口就业。
组织实训营、对接会,支持青年就业实践;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024年起每年不少于5200个,提前签约可享剩余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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