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破界协同”维权
外卖小哥赔偿款终于到账了
记者向晓文
当外卖小哥务工时遭遇权益侵害怎么办?记得去找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3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典型案例。在成都、重庆两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网约配送员彭某成功追回了自己的经济补偿款。
2022年11月29日,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彭某的法律援助申请,请求帮助其确认劳动关系。经了解,彭某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站”接受岗前培训,5月26日入职从事外卖配送工作,通过微信向站点管理人员报告工作情况,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彭某因某次送外卖过程中发生单车事故导致左小腿膝盖骨折,无法继续工作。彭某向成都市金牛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绿色通道”,立即受理并指派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承办彭某案件。
案件承办律师与申请人彭某沟通案情后,认为本案难点在于涉及三个被申请人。本案中,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成都设立了“成都荷花池站”,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同时存续,同时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又将外卖配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河南省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比较困难。
承办律师搜集了相关证据后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劳动关系。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申请人彭某与被申请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劳动关系成立,裁决申请人彭某与被申请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26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受伤后未继续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但双方劳动关系在此后是否继续存续,应当根据申请人受伤性质确定。
事后,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向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彭某之间自2022年5月26日起不存在劳动关系。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彭某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向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应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避免受援人在成渝两地来回奔波,根据成渝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主动联系重庆市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并移送了彭某相关资料,重庆市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指派给重庆牧璟律师事务所。
日前,经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向彭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案结事了。
谈起这起维权案例,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跨越成都、重庆两地,又涉及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纠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区域特色。受援人先在成都确定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涉案企业随后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地重庆提起诉讼,成渝两地“破界协同”,通过成渝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完成了异地申请、转交,大幅度降低了受援人的维权时间成本,两地协同促成了劳动纠纷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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