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月饼税”关民生 要让百姓缴得心安
“月饼税”关民生 要让百姓缴得心安文/邓汉刚
月饼已经吃完了,但围绕月饼的话题依旧——“月饼税”该收不该收?
所谓“月饼税”,只是一种民间说法。从本质上说,它属于个税征收范围中的工薪所得。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照此规定中秋节单位发的月饼属于等实物福利都应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
从律条上来说,月饼税的征收无疑是合理合法的。有人说,“月饼税”、“粽子税”应该考虑国人的文化需求,鄙人倒是认为应该考虑民众需求,不过跟文化沾不上边,即便是传统的佳节,文化上的感受无法否定律法的权威,法定该征的必须征缴。
公众对于月饼税的议论纷纷,其属意并不在月饼上。关于过年过节发的那点福利,真正享受到大把福利的人,唯恐别人发现自己“先富”起来,遮遮掩掩,闭口不言,哪个出来抱怨过月饼税、粽子税?而那些攀爬在脚手架上、耕种于田间陌野的民工百姓们,中秋怕是月饼都没得吃,遑论月饼税呢?至于工薪阶层,介意于个税起征点的上班族“白领”们,中秋福利大抵也就是两盒月饼,计入工资总额,未必能够调整后的起征点,他们倒是希望征收月饼税,至少证明工资水平福利待遇上去了——关注月饼税的大抵是这批人,一方面概叹待遇之“白领”,一方面惊悚于三五个只有包装华丽没有实在内存的月饼居然还要“雁过拔毛”被以货币形式消减其价值,顿时对于过节福利的幸福感也就大打了折扣,是以对月饼税充满了抵触情绪。
由是可见,月饼税跟文化没啥关系,跟月饼也没啥关系,跟税也没啥关系。它之所以被讨论,被质疑,是因为它反映的是社会民生问题——其实质是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程度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而物质需求的满足程度却与CPI等生活质量指标系数背道而去,越拉越大的贫富差距不断将“白领”甩成“蓝领”、把“中产阶级”变成“经济适用户”,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对一批只能领盒月饼做工资外福利的工薪阶层“抽税”,就相当于把本来就越变越小越来越令人心寒的月饼还要再割去一块,如何让人不心生怨念呢?
近期还被人们热切关注的一个税,是婚姻法解释三关于不动产权登记的说明发布后,有地方征收“房产证加名税”(现已明确不予征收),从当时媒体的报道看:不足半月“房产证加名征税”的详细文件就“已经起草完毕”,并且这些文件连税理人情等方方面面都兼顾考虑到了,让公众不得不对这些部门工作之积极、心思之缜密、行动之迅疾表示由衷地钦佩。与之对应的则是在惠及民众的举措上,比如说,人们翘首期待的《工资条例》,从2008年初列出有关部门议事日程以来,如今三年时间悠忽而过,依旧不见踪影,甚至连日程表都看不到;比如说,人们千呼万唤、舆论关注日盛、温总理公开表态支持的官员财产公示,数年来依旧举步维艰。
人们对于“月饼税”的反感和对于“房产加名税”的抵触,其实都是民生问题的显现。“税收”的快而准,“惠民”的拖而散,在人们心中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是以虽然只是小小的税款,而且合法合情合理,但却严重影响人们的幸福快乐指数。如果我们的收入能够跟GDP同速,如果我们手持的货币能够保障其抵御CPI狂奔的购买力,如果我们福利待遇好到自己不去申报税款都不好意思,我们会在意“月饼税”吗?
所以月饼税是一个民生问题,让老百姓主动完缴纳月饼税而不影响吃月饼的心情,是我们民生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最后时刻发来,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不知老师的观点是正方还中立? 月饼税是一个民生问题,让老百姓主动完缴纳月饼税而不影响吃月饼的心情,是我们民生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与房产税加名联系起来了,呵呵,学习
回 4楼(初爬格子) 的帖子
呵呵,谢谢来访回 3楼(连续风格) 的帖子
呵呵,多谢来访 一定要读读汉刚的文章,一定要看看汉刚老弟。回 7楼(叶和平) 的帖子
呵呵,感谢叶老师捧场,请多多指教 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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