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加班费怎么发”成高频话题 5月2日首次纳入法定节假日 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报记者 王海雯“五一”假期刚刚结束,围绕“5月2日也纳入法定节假日”的话题持续引发热议,不少职工返岗后第一时间开始关心:假期里的加班工资,企业是否会按最新规定结算?这笔加班工资能否落实到位?
5月2日执行“三薪”
落实仍在“适应期”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最新修改,自2025年起,5月1日和5月2日均被列为法定节假日,与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同等对待。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这两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依法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三倍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调休、补休等方式替代。
这一变化虽在节前已正式发布,但由于是首次执行,不少职工和企业对政策仍处于“适应期”。节后,围绕“五一加班费怎么发”的问题也成为社交平台上的高频讨论话题。
“以前大家都知道5月1日是三倍工资,2日最多算两倍。但今年不一样了,公司如果还按老办法来结算,那就是违法了。”在一家物流公司从事运营工作的韩先生告诉记者,“五一”期间业务量大,他几乎全程在岗,“我们部门不少人都主动查了一下出勤记录,准备在工资发放前先核算清楚。”
职工关注度高
企业谨防“踩雷”
也有职工反映,虽然假期加班,但公司并未及时明确说明将如何支付加班工资。“说是‘到时候会算’,但没人解释怎么算。”在一商圈工作的保洁员范阿姨表示,自己5月1日、2日连着值了两天班,“我不太懂政策,但听说现在都是三倍工资,心里还是挺期待的。”
一些企业也在节后主动进行了“补课”。一位连锁零售企业的人事主管表示:“我们公司最初的排班系统还未更新5月2日的新‘身份’,后来赶紧通过内部系统升级,并向门店下发了工资计算说明。毕竟三倍工资的标准一旦漏算,可能影响员工情绪,也会带来劳动纠纷风险。”
劳动法律师提醒,节后职工应结合出勤记录,了解不同日期的加班工资标准。5月3日至5月5日为调休休息日,在标准工时制下,如不能补休,应支付两倍工资;若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则需按周期累计计算,仅在超出规定上限后才需支付1.5倍延时加班工资。
律师也提醒企业,在排班安排与工资结算上应及时调整管理系统、明确沟通机制,防范因误差引发争议;而职工如发现待遇不符,也可通过工会、劳动执法部门等渠道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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