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费25日起下调 新标准降至车票面额的5%
2011年09月2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广西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梁乾胜)根据铁道部的规定,从今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计算,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也就是说,一位乘客乘坐南宁到广州的2572次列车,硬座票是94元,按照以前的手续费,退票要收19元。但实行新规后,退票费按车票面额的5%计收,该趟车次的退票费是5元。又如一位乘客乘坐南宁到扶绥的5517次列车,硬座票是10元,按新规定,退票费是2元,而不是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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