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穿防砸鞋,我被气瓶砸中右脚趾骨折
未穿防砸鞋,我被气瓶砸中右脚趾骨折◎尹利军/口述 尹红伟/整理 “你看你右脚上,那受伤的疤痕现在还能看出来!”安全生产月第一个晚上,洗脚时妻子盯着我曾经受伤的脚,又一次叮嘱道,“安全无小事,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和健康,时刻不能麻痹大意。”我清楚记得,那是2023年8月18日11时,厂里通知我们制氧车间,邯郸市邯钢附企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带车辆和人员,要拉运走临时储存在我们气瓶检验站厂房西北角的气瓶。“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去现场对接一下。”接到车间主任的电话,作为车间技术员的我,想着他们搬运,不用自己具体操作,不存在什么危险性,没必要花费功夫更换防砸鞋。于是,我戴上安全帽,喊上气瓶检验班班长张云志一起赶往作业场地。11时15分,我和张云志两人来到现场,张云志打开气瓶检验站大门,我站在西北角气瓶储存区域进行监督,防止对方人员搬错。对方人员进入后,开始搬运属于他们的气瓶。当他们搬运第20个气瓶时,不平的地面因气瓶碰撞,突然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完全放松警惕的我,没有注意到,位于自己背后靠墙角的一只1.53米高的钢制气瓶,在没有防倾倒措施的情况下瞬间倾倒,猝不及防地砸在我的右脚上。我怎么也没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非生产性工伤事故,顿时,整个脚部疼得要命。我蹲下身,咬着牙、忍着痛,脱掉鞋进行查看,3个脚趾都已经破皮出血。“哎,真是倒霉,一次不穿防砸鞋,没想到就出事了!”我有点儿接受不了现实。张云志边安慰我,边快速驱车陪我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拍片诊断我的两个脚趾骨折。经过1个月的治疗,我的脚趾才得以痊愈,但留下永久的疤痕。厂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和工伤事故考核规定,落实了对我的相关责任和考核。安全不是儿戏,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管开展什么作业,绝不能存有侥幸心理,都要遵守安全规定,按要求规范穿戴劳保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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