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huahe 发表于 2011-9-28 09:10:35

以人为本拒绝“少数服从多数”

      连日来风和日丽,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让秋游摆上了湖北大冶有色冶炼厂熔炼车间二班班组活动日程。
      按照惯例熔炼车间二班将利用公余休息时间,以班组为单位,结合大多数职工的休息时间、消费状态、生活习惯、体力精力等情况,在班组民主管理会上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旅游的目的地,而旅游费用则由车间发放的旅游费,班组活动经费及个人资金三部分组成。为了改变以往员工拿到经费后,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状况,从而进一步宣扬班组团结精神,增强员工团队意识,提高员工集体荣誉感,二班在班组民主管理会多数投票通过了一项规定: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如若不能按时参加班组集体活动的,视其自动放弃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其个人名额上的旅游费、班组活动经费将不予退还。
      通过大家商量、讨论、投票,最终大家将旅游的目地的锁定为---安徽秋蒲,在来回两天的旅程里,旅行社给出的报价为人均600元,实际个人人均只用出200元。而听到这个消息,一向酷爱户外运动的青工李俊波并没有表现出意料中的高兴,反倒有点情绪低落。而究其原因,原来他已经于今年七月份去过安徽秋蒲了,虽说那里景色优美,但由于过程中少了些期待,短时间内再旧地重游一番,未免如同嚼蜡食之无味。而如若不去,则意味着放弃旅游费及活动经费,这让立志踏遍祖国大好河山,而资金上又捉襟见肘的他,感到些许的无奈。
      对此,班组员工也是议论纷纷,有的人说:十个指头都不一般齐,班组人员多意见杂,不可能兼顾到每个人的想法,像每年的先进、标兵、明星的评比,都是采用民主投票的方式,这样既能保证大多数人的正常权益得到满足,又能体现了班组制度的公平、公开、公正。也有人说,班组是个集体,投票结果既然出来了,那怕个别人不能满意,也应该坦然接受,少数就应该服从多数,不然以后班组活动将如何顺利开展?班组制度如何能够高效执行?
      也有些人从有着不同的看法,少数服从多数用于班组规章制定、意见修改、措施整改、评先评优等客观存在的事物时,并无可厚非。但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每个员工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情感、需求、生活、习惯等因素,少数服从多数应该有个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到每个个体的正常合法利益。从法律角度而言,宪法赋予每个人同等的权利,也是不能以多数人的意志为转移。
      此事很快引起了车间领导的关注,在车间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种情况在部分班组或多或少的存在,这让车间领导意识到部分班组以人为本过于重于形式,认识还不够深刻,车间领导工作还不够细致等更深层次问题。为此,车间领导以此事为契机,在车间各班组内开展“以人为本”主题的交流座谈会,认真听取职工对车间管理、经营、工作、福利、培训等各方面意见,并督促相关班组开动脑筋,将此事尽快妥善解决;另外在车间干部在深入学习胡锦涛主席七一讲话的同时,引导车间干部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公仆意识,强调车间干部的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性,号召基层干部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抓自身不足与缺陷,对发现的问题,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真正为职工做到办实事,办好事。
      在车间对后面有进行秋游意愿的班组目的地进行梳理确认后,不久青工李俊波及其他两位有着相似经历的同事,就收到了车间其他班组一同出去旅游的邀请,而他们的旅游费及班组活动经费也将于旅游前夕划入相对应班组。经过仔细筛选后,李俊波正在兴高采烈的收拾行囊,为两天后的安徽天柱山游积极做准备呢。

         笔者感言:以人为本拒绝“少数服从多数”
      长期以来,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一说到以人为本,我们往往注重于企业里大多数员工的意志、愿景、需求、权利、发展等各个方面要求,而少数人的呼声就在大多数人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显得格外的弱小、单薄,而长期习惯性被忽视,被遗忘了。
       而“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民主管理方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许多班组誉为班组管理的法则。这其实是团队精神、集体观念的一种具体体现,其背后代表着员工权利意识的觉醒。但我们在看到其代表的大多数人的权益得到保证,彰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同时,也要注意一种类似于“集体的事再小也是最大的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最小的事”的极端价值导向。而这种价值导向,如果任其发展,必定导致少数一部分人的正当合法权利,被大多数人的意志所被绑架了,这无疑与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背道而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它的对象是人。而要做好人的工作,重点是要落实到团队里每一个人身上,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团队里有部分人的正当权益被忽视,遗忘,怎么能产生和班组一致的向心力与同心力,怎么能和班组的发展同频共震呢?这必须引起我们管理者反思。
   由于不同企业的企业文化、生产经营、管理理念的差异,以人为本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我们要因企制宜、因人制宜,只有把以人为本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假如我们能像湖北大冶有色冶炼厂一样,在考虑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能兼顾到极个别职工的合法权利,在管理上多弄点心思,多下些工夫,科学合理的处理职工所关心的,感到烦恼的事情,让职工切实体会到企业的人本关怀,相信更能点燃广大职工的工作激情,使其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予以回报。

baihuahe 发表于 2011-9-28 09:11:41

由于时间关系,很仓促,请各位老师多多指教,以便于进一步修改!

张而不扬 发表于 2011-9-28 10:00:39

ljtao 发表于 2011-9-28 14:51:27

初卫平 发表于 2011-9-28 16:58:21

能不能再精炼一点俊红,似乎有点长了,多有冒犯啊,呵呵

baihuahe 发表于 2011-9-28 17:52:33

谢谢刘老师、张老师、初老师鼓励,现在正试着精减一点

木呆瓜 发表于 2011-9-29 20:04:03

写得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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