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张清单”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全力压减入企次数《山东工人报》(2025年07月04日 第A1版)本报讯 (通讯员 戴玉亮)7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情况。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表示,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段时间以来,企业对检查次数多、迎检负担重、检查随意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切口,全力压减入企次数,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
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今年,山东省围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出5方面、21条措施,全面规范涉企检查的事项、标准、程序、方式和行为。比如,创新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通过平台 “计划匹配”功能,对同一企业前后7天内的检查计划自动匹配,联合入企检查。深化 “综合查一次”改革,打造跨部门联合检查场景,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改革,开展差异化监管,对违法风险低的,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对违法风险高的,适当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解决 “不同企业一样查”的问题。
针对企业反映的检查标准不公开、标准不清晰,执法人员随意查、企业无所适从等问题,山东省创新建立法定事项清单、检查清单和 “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 “谁来查” “查什么”“怎样避免违法”等内容,全面统一了检查标准。
同时,山东省形成涉企行政检查 “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记录、事后评价”工作机制,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比如,在扫码入企方面,将行政检查以及督察、督导等非行政检查入企行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统一扫码入企,防止变相检查,全省各级执法机关累计扫码入企检查15.1万次,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为企业压减检查1.1万次;在事后评价方面,在平台中建立涉企检查“事后评价”模块,对入企不扫码、执法不满意等问题,企业可通过平台直接反馈,全省累计收到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2.36万条。
山东省共有市场主体1400余万,经济体量较大。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介绍,山东省正在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甚至违纪违规违法等7个方面的问题,逐项细化为49种具体表现情形。省司法厅还印发了关于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布了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企业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可随时反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目前,山东省正在加快推进“鲁执法”平台部署应用,着力打造涉企行政执法“一张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效能,推动全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业务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运行。自2月底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平台注册用户28万人,累计登录127.29万人次;已依托平台开展入企检查15.1万次,完成检查15.1万次。今年10月底前,将实现平台全面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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