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协调机制 分类分级管理锻造“救援精兵”
□记者孙祎
本报讯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近年灾害应对实践经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城市治理现代化需求,联合11个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为强化力量统筹、规范引导救援行动完善制度保障。
《协调机制》明确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双牵头单位,形成党委、政府协同发力的格局。其中,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发挥志愿服务统筹协调职能,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则侧重于协调机制的建立、运行、保障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救援行动科学规范。
为更贴合我市救援实际,《协调机制》对原有分组模式进行优化调整,梳理规范流程,突出实战导向。通过简化协调环节、明确响应程序、细化联动措施,确保在重特大灾害发生时,各成员单位能够快速响应、高效配合,社会应急力量能够有序参与救援,切实提升机制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为“抢大险、救大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还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的后勤保障、技术支撑、激励表彰等配套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积极性,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应急救援生态。
《协调机制》还立足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将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纳入核心任务。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根据队伍的专业特长、能力水平等指标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依据灾害等级和救援需求精准调配力量,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自身建设提质增效的同时,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也为应急管理部门合理调配力量、优化救援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确保“专业力量干专业事”,助力全市应急救援能力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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