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期间受伤,能否算工伤?
本帖最后由 张丽 于 2025-8-27 06:48 编辑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者在岗前培训期间受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2023年5月,唐某应聘某餐饮店服务员岗位,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5月30日,餐饮店带我查看了培训场地。2023年6月1日,我根据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在培训场地不慎摔伤了腿。”唐某回忆说,“此后,我因受伤停止了培训,最终也没有到这家餐饮店上班。” 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唐某与该餐饮店负责人发生争议。随后,唐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2024年1月9日裁决确认唐某与某餐饮店存在劳动关系。“唐某并未正式上岗工作,双方也还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餐饮店负责人表示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你怎么看?许多用人单位在聘用新员工时会进行岗前培训。新员工接受岗前培训期间,劳动关系是否建立?员工在岗前培训期间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请跟帖留言,说说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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