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赋能,直播收益变身执行真金白银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发布六个北京法院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北京丰台法院接转中心赋能新型财产核查,直播收益变身执行真金白银。相关案情显示,某实业公司、王某等与申请执行人的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申请执行人向接转中心提交一条新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王某虽所属公司经营不善,但仍以个人名义通过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钻石,且提供了具体直播账号,请求法院执行该笔直播收益。线索专管员收到线索后,立即精准移交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平台所属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并扣划王某平台账户内直播收益约20万元。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限制账户正常直播功能,保障其后续偿债能力。案款到账后,王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以直播带货佣金折抵剩余案款的和解协议。关于该案的典型意义,北京高院指出,本案彰显了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适配数字经济时代新型财产查控、变现的功能,适应了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丰台法院通过向相关主体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并扣划直播收益等方式,为后续接转中心打通数字人民币、游戏装备、数字藏品、账号、域名等虚拟财产线索通道,做出了有益尝试和积极示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直播打赏类财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财产范畴,具备合法财产的价值性、可支配性与排他性。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这类新型财产线索,更多需要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供,法院据此可精准锁定财产。” 杜岩说,《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认证制度,让这类新型财产兼具信息透明、流转可追溯、归属易核查的特点,依托平台数据即可快速锁定财产线索,打破传统财产查找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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