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杨
发表于 2008-6-15 00:15:21
顶起
蓝鹰
发表于 2008-6-15 00:59:29
这篇稿件的真正意义在于:企业主动讲法守规,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维权,是最佳的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也是我们班组维权的终极目标----不再有侵权事件发生.
方恒伦
发表于 2008-6-15 10:40:07
张妹妹,好稿件,支持
张静
发表于 2008-6-15 20:05:41
引用第78楼蓝鹰于2008-06-15 00:59发表的:
这篇稿件的真正意义在于:企业主动讲法守规,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维权,是最佳的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也是我们班组维权的终极目标----不再有侵权事件发生.
谢谢兰英姐!
张静
发表于 2008-6-15 20:05:58
谢谢各位老师的支持!
马兵
发表于 2008-6-15 22:26:27
还是看好这篇稿子。
刘志红
发表于 2008-6-16 09:08:32
引用第78楼蓝鹰于2008-06-15 00:59发表的:
这篇稿件的真正意义在于:企业主动讲法守规,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维权,是最佳的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也是我们班组维权的终极目标----不再有侵权事件发生.
赞同兰英老师的观点。维权分两方面,一方面被动维权,即企业侵害了员工合法权益,工会“伸张正义”维护员工权益;两一方面,企业与员工心连心,企业“以人为本”,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而《丈夫也有“坐月子”假了》,即是企业的主动维权——没有侵权的维权!
向良忠
发表于 2008-6-16 20:53:29
再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