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zhen 发表于 2012-3-4 15:27:35

“最希望‘三八’节加班能领到加班工资!”

“最希望‘三八’节加班能领到加班工资!”
       ■杨振、李铮


      “对‘两会’说点啥呢?”3月4日,山东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张山子二矿机电工区灯房班的班长白洁,在听说了笔者的来意后,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提起这白洁,真可谓巾帼不让须眉。她参加工作10年来,十分注重业务的钻研工作,大搞技术创新和小改小革,累计完成29项技术革新成果,直接创效达300多万元,成长为矿区女工中的一名业务“大拿”。先后被该公司评为“十佳女工”、“技术岗位‘明星’职工”,荣获台儿庄区煤炭系统“金牌”职工等称号。今年龙年伊始,她走马上任,当上了灯房班的班长。
      “你就说说,你最想让代表们为自己说什么话,最想解决什么问题就可以了。”笔者提醒她。
      “最希望‘三八’节加班能领到加班工资!”白洁很干脆地说,“你看这‘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虽是国家法定节日,但由于只是部分人的节假日,只能享受到半天的假期。而且还有规定,就是说假期休息的,工资照发;假期工作的,不作加班论,不增发加班工资。我觉得后边的这条规定就应该修改下。”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白洁和她的工友很少能享受到一年之中只有半天的假日,而是选择了放弃休息,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岗位上,用奉献来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咱们矿上还好。你看要是‘三八’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的话,如果我们上全天的班,还会享受到矿上依法支付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否则的话,即使在妇女节当天上全天的班,也领不到加班工资了。”白洁很认真地说道。
      笔者还没有记录完,她就充满憧憬地说道:“半天属于假期,算加班的话,就是三倍工资啊!”

初卫平 发表于 2012-3-4 19:51:43

祝贺杨振老师,写的具体,实在,符合主题要求,短小精悍,美文。

马兵 发表于 2012-3-5 14:33:55

‘三八’节加班没能领到加班工资确实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但是可能有的企业在其他方面进行了弥补,如专门组织女工旅游、发节日奖金、补休等等,总之这个情况不能一慨而论的。

yangzhen 发表于 2012-3-5 16:00:59

回 2楼(马兵) 的帖子

‘三八’节加班没能领到加班工资确实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但是可能有的企业在其他方面进行了弥补,如专门组织女工旅游、发节日奖金、补休等等,总之这个情况不能一慨而论的。
我觉得对一些该支付的加班工资是应该立法的。只有法律,才能彰显公平和正义。而不能是靠有此企业施舍式的“补救”——如专门组织女工旅游、发节日奖金、补休等等。呵呵,不知道,马老师同意此观点吗?谢谢关注!

yangzhen 发表于 2012-3-5 16:02:44

回 1楼(初卫平) 的帖子

谢谢老师的鼓励

wxpzp 发表于 2012-3-5 19:42:32

三八不是法定假日,何来加班费?

yangzhen 发表于 2012-3-6 08:09:48

回 5楼(wxpzp) 的帖子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三八妇女节为广大女同胞的法定假日,若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三倍工资。

但劳动部在2000年答复上海市劳动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中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对此规定曾有过争议,但很多单位还是按照此规定执行的。

baihuahe 发表于 2012-3-6 12:27:52

杨老师提议提得好,支持!!!

yangzhen 发表于 2012-3-6 16:09:27

回 7楼(baihuahe) 的帖子

谢谢关注

ljtao 发表于 2012-3-6 16:17:30

杨老师写得活,赞一个---许多地方给女同胞半天换休(如果当班的话,其实还有当班参加活动的.苦了男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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