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20楼(李晓波) 的帖子
谢谢川煤集团李晓波老师的鼓励!多向您们学习,定能获取进步! 观点有瑕疵,得了职业病,不是患者的过错,而是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得力、不到位造成的,只要煤矿提供的生产作业环境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工人就不会得尘肺病。所以,得了尘肺病不是患者的错,怎么能让受害者忏悔呢?即便说患者不戴口罩、可文中说的那个拿回去洗碗的口罩不是防尘口罩,戴上也基本没有用! 我觉得写得好,很实际和指导意义!支持好稿上《工人日报》!学习了!回 22楼(wxpzp) 的帖子
您的意见已经收悉,非常感谢。不同职业会用不同的防护用品,采掘也有区分。
回 23楼(飘然一笑) 的帖子
谢谢您的鼓励!有您们指出更多的问题,必然会成为我进步的源泉。期待您们更多的指导,包括我所有作品的指导。回 22楼(wxpzp) 的帖子
王老师,如果换成您的企业,您会怎么去写呢?是硬绑绑的去写企业的什么做法不妥等等?中国煤矿现状要说煤矿无粉尘是绝对虚假的,只能是尽量降低粉尘浓度,而职工的自律行为尤为关键。同时值得说明的一点就是,职工的话是原话,是他流露出来的真实情感。不可排除,无论煤矿还是任何行业,主体方都应该给职工创造有利健康的生产生活条件,但要结合一些行业的实际去思考。再次感谢您一针见血的指出,您的观点原本是正确的! 今日大标 恭喜罗老师见报。学习了!! 感谢各位老师的指导、捧场!
有您们的支持,有夏老师花费大量的、宝贵的时间来修改,感激不尽!
化感激为感恩,化感恩为行动。
我一直在努力着!
期待各界、各位专家、教授、老师们一如继往地支持、鼓励、帮助、指导着我,促进步,创佳绩!
再次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