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高地不容“沦陷”
道德高地不容“沦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好事不留姓名是行善的境界,是完美收官的前提条件。如果需要回报,给做善事贴上经济标签,无疑疑亵渎了这一行为。
如今不少人认为,行善需要“与时俱进”,应当给施善人以金钱回报。他们认为:,许多拾金不昧者、见义勇为者等已经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奖励,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但他们是否看到:这些事情总是发生在利益攸关的关键时刻,这些做好事的人们大多数都付出了重大代价甚至是宝贵的生命,他们理应得到肯定。如果人们事先都想到物质回报,又有谁会挺身而出呢?作为双方的当事人,在日常小事中动辄以金钱为筹码,这与崇高的道德风尚格格不入,如果时时处处都要求回报或主动用物质践踏感情,岂不是想引发精神方面的“蝴蝶效应“,所以,这样的默契我们坚决不答应。
(汉江月) 行善不是为了钱,区区200元不能影响了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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